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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择期宣判

( 2023-12-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王家梁 通讯员远航 汪怡潇 近日,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今年9月1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已故)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拐骗11名儿童到河北省邯郸市出卖,以其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共9万元。被告人余华英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素燕、张晓峰不服,向贵州省高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余华英对一审认定其拐卖儿童11名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仅提出了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其辩护人提出余华英有坦白情节,认为量刑过重,建议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提出了附带民事部分判赔数额过低的上诉理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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