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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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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微创新”助力社会“大治理”

( 2023-12-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解读
  □ 夏青钢

  近年来,刑事案件总量不断增加,重罪案件占比稳步下降,轻微犯罪案件的占比快速提升。为应对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刑事司法从“治罪”走向“治理”的要求,可以探索构建不起诉与公益服务、检察监督、追赃挽损、法治教育等综合衔接机制,以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教育惩戒提升法治意识,以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推动形成轻重有序、责任有别的阶梯式轻罪治理体系,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以检察“微创新”助力社会“大治理”。
  笔者认为,完善刑事案件不起诉机制建设,推动轻罪案件治理现代化,能够更好推进轻罪诉源治理、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索:
  首先,完善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机制。在落实与不起诉案件相关行政处理上,检察机关应当在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的不起诉决定书、案件移送函、处理意见及电子卷宗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录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交台账”。同时,指派专人与公安机关对接,及时通报办案进度,转送案件线索,会商法律适用,确保公安机关及时掌握不起诉情况并依法追究被不起诉人的行政责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等问题,在与行政检察部门全面沟通审查后觉得有必要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的,应对被不起诉人实施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等教育性措施,制发检察意见由相关主管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
  其次,健全被不起诉人社会化管理机制。检察机关应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探索和推动非刑罚处罚工作,实现轻罪问题有效治理。一方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机制,联合公安、民政、公益团体等,通过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综合考量,让涉案人员以法治学习、宣传和社会服务等方式作出一定社会贡献,以此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起到惩戒教育、预防再次违法犯罪的效果。另一方面,建立被不起诉人跟踪回访机制,制作专门台账,对不起诉案件开展回访,通过与被不起诉人及其亲属、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沟通后,实时掌握被不起诉人的工作、生活、学习相关情况,适当开展心理辅导和社会帮扶,促进被不起诉人生活重回正轨。
  在此基础上,开展跨区域联动法治宣传及开展案发现场法治宣传,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高发路段、小区等,通过张贴倡议书、警示标语、现场交流等方式,对涉酒餐馆经营者、就餐群众开展拒绝酒驾宣传。此外,还应结合听证开展法治教育,将拟不起诉案件集中举行公开听证,以案释法开展警示宣传教育,促使被不起诉人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以笔者所在的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为例,2023年以来受理的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轻罪案件人数同比下降20%。
  (作者单位: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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