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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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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石飞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 本报通讯员 刘志华
“既然说不清,咱们就到村综治中心找人好好评判!”不久前,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马鹿寨村叔侄俩为争一头散养的公牛闹得不可开交。在村、镇综治中心持续协调推进下,通过DNA鉴定最终辨清了公牛归属,维护了叔侄间亲情,全过程展现了政法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 记者近日在玉溪市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该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截至目前,全市75个乡镇(街道)、711个村(社区)均建有建制完善、人员力量充足的综治中心,犹如一个个“解忧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社会治理服务,巧解群众“千千结”。在近期发布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名单中,该市榜上有名。 破解主体“碎片化”难题 作为城乡接合部的新城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河街道红河社区存在人员聚集程度高、流动性大、矛盾纠纷成因复杂等社会治理难题,但社区工作难度却日益下降,这得益于乡村两级综治中心的高效实体化运行。 “史警官对社区人熟、事清,还有较高法律素养,不仅是社区‘活地图’,还是综治能手,更是我的得力助手。提起他,社区群众无不竖大拇指称赞。”红河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冬对担任社区综治专员的驻村民警史明辉好评不断。 “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资源分散、难以协调等难题,玉溪市充分发挥市级统筹职能,厘清权责边界,重塑以综治中心为中枢、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大数据应用为支撑的基层治理新体系。通过理顺组织架构、明晰层级责任、优化运转流程等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四级综治全覆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玉溪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踊告诉记者,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难题,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负担前提下,他们探索建立村(社区)综治中心派驻综治专员制度,由市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改非”领导干部以及驻村(社区)民警、市县级政法单位下沉基层的干部担任,专职协助协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好村级综治中心工作,实现将基层调解、治保、网格员各种分散的力量组织整合起来,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巧解工作“有责无权”难题 为破解基层工作“有责无权”难题,玉溪市提出,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打造成各类社会矛盾不出村的“指挥中心”,将村(社区)综治中心打造成离社会矛盾纠纷最近的“前沿哨所”,将基层两级综治中心打造成预警及时、处置高效的“实战平台”。在此基础上,赋予综治中心“派单权”“吹哨权”“督办权”3项权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矛盾—及时确定责任主体—有效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的工作闭环,特别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成有人、有责、有权、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 峨山县三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于近期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这是综治中心被赋能赋权后,高效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 去年8月,峨山县富良棚乡石板村综治中心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时发现杨某和方某、龙某存在重点婚姻家庭纠纷,经过分析研判后逐级上报至县综治中心,经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认真分析研判后确定该起纠纷为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高风险纠纷。 由于该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涉及两个州(市)的3个县,跨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纠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大。峨山县高度重视,由县综治中心牵头,统筹组建公安、司法、妇联、综治、富良棚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形成统筹到位、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前期大量工作基础上,这起婚姻家庭纠纷于近期在峨山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完毕。 据玉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溥恩武介绍,赋予“派单权”“吹哨权”后,村(社区)综治中心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按管辖权派单流转至乡镇、县党政职能部门办理。全市95%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办理,95%矛盾纠纷在基层办结。近3年来,“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大幅下降。 此外,赋予“督办权”督促了乡镇(街道)政法单位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督促县直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到基层开展普法活动,督促各网格加强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管理“管住人、管住事”等,形成了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化解诉讼“案多人少”难题 近年来,玉溪政法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政法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与此同时,诉讼案件特别是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数自2015年以来连续7年增长,年均增幅达17%。 周踊认为,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甚至出现“案多办案人员少”的情况,在反映出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的同时,也反映出以诉讼为主的传统解决社会矛盾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难以实现对人民群众权益的有效保障。 “玉溪将2023年定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年’,紧盯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各级综治中心职能目标,明确了县、乡、村分层分级示范点打造任务,重塑了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网格化为基础、大数据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周踊介绍说,玉溪主动求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守牢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这“两道关”,保障了玉溪经济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强基工程。 周踊表示,全市以“大综治”格局为牵引,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构建“法治+综治+访治”多元调解服务平台,变“单兵作战”为“合力攻坚”,实现了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现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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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忧服务站”巧解群众“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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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深入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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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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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石飞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陆敏 □ 本报通讯员 刘志华
“既然说不清,咱们就到村综治中心找人好好评判!”不久前,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马鹿寨村叔侄俩为争一头散养的公牛闹得不可开交。在村、镇综治中心持续协调推进下,通过DNA鉴定最终辨清了公牛归属,维护了叔侄间亲情,全过程展现了政法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 记者近日在玉溪市采访时了解到,近年来,该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乡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截至目前,全市75个乡镇(街道)、711个村(社区)均建有建制完善、人员力量充足的综治中心,犹如一个个“解忧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一站式社会治理服务,巧解群众“千千结”。在近期发布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名单中,该市榜上有名。 破解主体“碎片化”难题 作为城乡接合部的新城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河街道红河社区存在人员聚集程度高、流动性大、矛盾纠纷成因复杂等社会治理难题,但社区工作难度却日益下降,这得益于乡村两级综治中心的高效实体化运行。 “史警官对社区人熟、事清,还有较高法律素养,不仅是社区‘活地图’,还是综治能手,更是我的得力助手。提起他,社区群众无不竖大拇指称赞。”红河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冬对担任社区综治专员的驻村民警史明辉好评不断。 “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资源分散、难以协调等难题,玉溪市充分发挥市级统筹职能,厘清权责边界,重塑以综治中心为中枢、网格化服务管理为基础、大数据应用为支撑的基层治理新体系。通过理顺组织架构、明晰层级责任、优化运转流程等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四级综治全覆盖,乡村两级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玉溪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踊告诉记者,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难题,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财政负担前提下,他们探索建立村(社区)综治中心派驻综治专员制度,由市县直单位、乡镇(街道)“改非”领导干部以及驻村(社区)民警、市县级政法单位下沉基层的干部担任,专职协助协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做好村级综治中心工作,实现将基层调解、治保、网格员各种分散的力量组织整合起来,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巧解工作“有责无权”难题 为破解基层工作“有责无权”难题,玉溪市提出,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打造成各类社会矛盾不出村的“指挥中心”,将村(社区)综治中心打造成离社会矛盾纠纷最近的“前沿哨所”,将基层两级综治中心打造成预警及时、处置高效的“实战平台”。在此基础上,赋予综治中心“派单权”“吹哨权”“督办权”3项权力,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及时发现问题矛盾—及时确定责任主体—有效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的工作闭环,特别把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成有人、有责、有权、高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 峨山县三级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于近期成功化解一起婚姻家庭纠纷,这是综治中心被赋能赋权后,高效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体现。 去年8月,峨山县富良棚乡石板村综治中心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时发现杨某和方某、龙某存在重点婚姻家庭纠纷,经过分析研判后逐级上报至县综治中心,经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认真分析研判后确定该起纠纷为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高风险纠纷。 由于该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涉及两个州(市)的3个县,跨地域广涉及人员多,纠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大。峨山县高度重视,由县综治中心牵头,统筹组建公安、司法、妇联、综治、富良棚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形成统筹到位、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前期大量工作基础上,这起婚姻家庭纠纷于近期在峨山县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完毕。 据玉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溥恩武介绍,赋予“派单权”“吹哨权”后,村(社区)综治中心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按管辖权派单流转至乡镇、县党政职能部门办理。全市95%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办理,95%矛盾纠纷在基层办结。近3年来,“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大幅下降。 此外,赋予“督办权”督促了乡镇(街道)政法单位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督促县直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到基层开展普法活动,督促各网格加强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管理“管住人、管住事”等,形成了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生动局面。 化解诉讼“案多人少”难题 近年来,玉溪政法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政法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与此同时,诉讼案件特别是民事、经济纠纷等案件数自2015年以来连续7年增长,年均增幅达17%。 周踊认为,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甚至出现“案多办案人员少”的情况,在反映出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向前迈进的同时,也反映出以诉讼为主的传统解决社会矛盾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难以实现对人民群众权益的有效保障。 “玉溪将2023年定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年’,紧盯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各级综治中心职能目标,明确了县、乡、村分层分级示范点打造任务,重塑了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网格化为基础、大数据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周踊介绍说,玉溪主动求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推动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守牢诉源治理和诉前调解这“两道关”,保障了玉溪经济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强基工程。 周踊表示,全市以“大综治”格局为牵引,推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构建“法治+综治+访治”多元调解服务平台,变“单兵作战”为“合力攻坚”,实现了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现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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