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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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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黄晁 陈晓璞 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主研发的摩托车年检审核智能提醒小程序正式上线启用,摩托车年检审核时间由20分钟缩短至3分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检车等待时间。 这是广西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显成效的一个缩影。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广西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坚持开门整治,强化靶向施策,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法治保障,以法治之力激发壮美广西交通治理新动能。 找准“病灶” 坚持刀刃向内摸清“整治脉” “我们货运车队司机都收到了关于专项整治的语音播报,有司机还对之前遇到的执法人员执法存在问题进行了电话举报。现在行车在路上遇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时,发现他们的执法行为规范多了,有些路段的隐蔽测速仪也被拆掉了,感觉专项整治效果不错。”南宁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车司机刘师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广西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方面问题,并结合实际增加“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两方面问题,确保从制度层面找准“病灶”拔除“病根”。 各地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精准投放短信、滚动宣传广播、运用“三微一端”平台等方式广纳谏言。自治区公安厅通过12123平台瞄准车辆驾驶人发送468万余条整治公告短信,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共接到执法领域问题线索2555件。 公安、交通运输系统狠下决心自上而下开展“全面体检”、全面排查、全面清缕,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深入企业、群众开展互访交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讨论、执法案卷评查、梳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形式,加强“见人见事”线索收集力度。 检察机关强化数据赋能,助力专项整治。南宁市检察机关以“行刑衔接”为切入口,综合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比对、案卷梳理、实地检察监督等方式,精准发现“醉驾型案件驾驶证未被及时吊销、未及时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利刃出鞘 坚决祛疴治乱筑牢“法治根” 近年来,广西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对执法领域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不断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细化路线图,确保各类“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变量问题”及时可控。各单位不回避、不遮掩,坚持“见人见事”,努力做到问责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彻底铲除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 专项整治实地督察覆盖广西14个设区市,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措施不强、成效不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重点案件和线索整改情况实施“嵌入式”专项“回头看”,严格督办真改实改,实现监督闭环、清仓见底,不折不扣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整改2499件。 通过不定期沟通、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完善法治督察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广西法治根基更深更牢。 来宾市率先在广西启动国省道交通事故巡控新机制,结合道路里程数情况按辖区定责定岗,以每30公里为一个区间段,配备1辆警车、两名警力负责对该区间段道路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压降事故。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交警大队推行“执法满意度监督码”,建立“即时、即办、即查、即改”制度,形成转办—促办—回复工作体系,专项整治以来投诉响应率、回复及时率、处置完结率均达100%。 优化执法 提升治理效能厚植“为民情” 2023年10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依托“区域联动(高速公路)执法协作协议”,联合广东省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在广东郁南平台省际检查站、G80广昆高速梧州南收费站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出组合拳治乱保畅。据统计,桂粤跨省协同执法合作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车辆300余台,发送宣传资料600余份,辖区收费站超载车辆冲磅、跳磅进入高速的现象明显减少。 广西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长效常态推进。 自治区司法厅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自治区公安厅调整、出台7项制度机制,废止1项规范性文件;在设区市层面废止8项规范性文件或内部制度,新出台321项制度机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研究建立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省(自治区)际案件移送与抄告工作机制,深化落实“跨省通办”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以“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为抓手,倡导柔性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优化管理服务。桂林市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探索新执法工作“一二三模式”(即同一违法当事人,第一次违法以宣传教育为主、二次违法以轻罚警告为主、三次违法酌情处罚),全面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 与此同时,广西各执法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转变执法理念,以专项整治“小切口”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寓服务于执法的“大整治”,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法治建设途径,激发壮美广西交通治理新动能。 据悉,专项整治推动广西公安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车流人流同比大幅增长背景下,广西接报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23.1%;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65万起,同比上升1.52%;查处酒驾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1万起,同比上升20.68%;查处货车重点交通违法22.4万起,同比上升15.12%。成功打掉4个假车牌、假证件制售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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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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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施策激发交通治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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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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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 本报通讯员 黄晁 陈晓璞 8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主研发的摩托车年检审核智能提醒小程序正式上线启用,摩托车年检审核时间由20分钟缩短至3分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检车等待时间。 这是广西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显成效的一个缩影。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广西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坚持开门整治,强化靶向施策,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治”,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法治保障,以法治之力激发壮美广西交通治理新动能。 找准“病灶” 坚持刀刃向内摸清“整治脉” “我们货运车队司机都收到了关于专项整治的语音播报,有司机还对之前遇到的执法人员执法存在问题进行了电话举报。现在行车在路上遇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时,发现他们的执法行为规范多了,有些路段的隐蔽测速仪也被拆掉了,感觉专项整治效果不错。”南宁市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车司机刘师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广西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方面问题,并结合实际增加“执法力度不够”“执法安全防护不到位”两方面问题,确保从制度层面找准“病灶”拔除“病根”。 各地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采取向社会发布公告、精准投放短信、滚动宣传广播、运用“三微一端”平台等方式广纳谏言。自治区公安厅通过12123平台瞄准车辆驾驶人发送468万余条整治公告短信,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共接到执法领域问题线索2555件。 公安、交通运输系统狠下决心自上而下开展“全面体检”、全面排查、全面清缕,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深入企业、群众开展互访交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座谈讨论、执法案卷评查、梳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形式,加强“见人见事”线索收集力度。 检察机关强化数据赋能,助力专项整治。南宁市检察机关以“行刑衔接”为切入口,综合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比对、案卷梳理、实地检察监督等方式,精准发现“醉驾型案件驾驶证未被及时吊销、未及时对涉案车辆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等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利刃出鞘 坚决祛疴治乱筑牢“法治根” 近年来,广西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地各单位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对执法领域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不断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形成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化管理,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细化路线图,确保各类“存量问题”清仓见底、“增量问题”动态清零、“变量问题”及时可控。各单位不回避、不遮掩,坚持“见人见事”,努力做到问责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彻底铲除滋生顽瘴痼疾的土壤。 专项整治实地督察覆盖广西14个设区市,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措施不强、成效不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重点案件和线索整改情况实施“嵌入式”专项“回头看”,严格督办真改实改,实现监督闭环、清仓见底,不折不扣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整改2499件。 通过不定期沟通、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完善法治督察机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广西法治根基更深更牢。 来宾市率先在广西启动国省道交通事故巡控新机制,结合道路里程数情况按辖区定责定岗,以每30公里为一个区间段,配备1辆警车、两名警力负责对该区间段道路开展常态化巡逻防控,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压降事故。 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交警大队推行“执法满意度监督码”,建立“即时、即办、即查、即改”制度,形成转办—促办—回复工作体系,专项整治以来投诉响应率、回复及时率、处置完结率均达100%。 优化执法 提升治理效能厚植“为民情” 2023年10月,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依托“区域联动(高速公路)执法协作协议”,联合广东省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在广东郁南平台省际检查站、G80广昆高速梧州南收费站等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出组合拳治乱保畅。据统计,桂粤跨省协同执法合作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车辆300余台,发送宣传资料600余份,辖区收费站超载车辆冲磅、跳磅进入高速的现象明显减少。 广西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专项整治长效常态推进。 自治区司法厅推动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纳入自治区人大2023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自治区公安厅调整、出台7项制度机制,废止1项规范性文件;在设区市层面废止8项规范性文件或内部制度,新出台321项制度机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研究建立珠江流域及琼州海峡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省(自治区)际案件移送与抄告工作机制,深化落实“跨省通办”工作。 自治区公安厅以“创人民满意公安”活动为抓手,倡导柔性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优化管理服务。桂林市推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探索新执法工作“一二三模式”(即同一违法当事人,第一次违法以宣传教育为主、二次违法以轻罚警告为主、三次违法酌情处罚),全面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 与此同时,广西各执法机构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转变执法理念,以专项整治“小切口”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寓服务于执法的“大整治”,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法治建设途径,激发壮美广西交通治理新动能。 据悉,专项整治推动广西公安和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在车流人流同比大幅增长背景下,广西接报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23.1%;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65万起,同比上升1.52%;查处酒驾醉驾重点交通违法行为7.1万起,同比上升20.68%;查处货车重点交通违法22.4万起,同比上升15.12%。成功打掉4个假车牌、假证件制售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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