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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闵利生:本院受理蔺保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魏广锋:本院受理彭胜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杨敬勇:本院受理马建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何定宽:本院受理原告边保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73号之一 被告杨昌委:关于原告宋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477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杨昌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宋浩偿还借款本金16000元、违约金1600元;二、驳回原告宋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祎财:本院受理原告李庆平诉被告张国智、四川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祎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祁连县人民法院
青海汇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3)青2821民初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3)桂0123民初1063号 邹恒军:本院受理原告凌晶晶与被告邹恒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123民初10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谢小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兴丽诉被告谢小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274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李云:本院受理原告李馨蕊诉被告李云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2322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欧文:本院受理原告刘群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1月10日9时30分在北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李本昂秀:本院受理原告索太本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新疆贵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生明与被告马守旺、新疆贵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陈晓龙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0104民初27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生炳辉:上诉人周志明就本院受理原告周志明与被告生炳辉、吉林省晨光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晨光经贸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吉019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内容为:1.请求依法撤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9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炳辉:本院受理原告周志明与被告生炳辉、吉林省晨光经贸有限公司、吉林省晨光经贸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大岭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生炳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周志明应返还车辆等值价款2,016,085.80元及利息(以2,016,085.80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周志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417.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周志明承担5,000.00元,被告生炳辉承担25,417.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豫0825民初2647号 刘铁军:本院受理原告焦作市坤博运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825民初264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刘铁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焦作市坤博运输有限公司车款163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从2019年1月20日起算直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刘铁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焦作市坤博运输有限公司其他款17376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戚超停:本院受理吴艳林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东雪:本院受理吴艳林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戚伟婷:本院受理吴艳林诉你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董长春:本院受理丰县苏菲雅室内装潢店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欢迎:本院受理李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21)新4202破申2号之三 2023年10月26日,本院根据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乌苏玉玺石化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李相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天志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刘星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623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李相奎: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天志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刘星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624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上海沃森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李爱华与你(公司)之间债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柴菲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739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河北媛福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上海宛驰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保裁字第38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仲裁通知书(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费用表、选定仲裁员通知书,自公告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举证、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本案将组庭并于2024年1月19日9时在本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决。
保定仲裁委员会
天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嵩明县人民医院与你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0420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420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张永昌:我委受理你的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作出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编号:文劳鉴〔2023年〕46号)。因无法送达给你,限你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张真真:本会于2022年8月17日受理的申请人河南微鲸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02925号]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武仲裁字第000000115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关山大道355号铭丰大厦7层7-12)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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