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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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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高强:本院受理原告石金龙与被告李高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参与人变动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陈明与被告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博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谭万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谭万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明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5 960.02元;二、驳回原告陈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 354元、公告费720元,由原告陈明负担494元,被告谭万清负担86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4681号 段亮:本院受理原告魏海霞诉被告段亮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魏海霞与被告段亮离婚。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魏海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张汝芝、梁建军、符建良、陈彩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南藏族自治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880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独任制审理决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王守国、刘庆宽:本院受理张华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史鸿强:本院受理王万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邵志豪:本院受理孙长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6293号 代雄杰:本院受理原告荣浩廷与被告代雄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62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6888号 四川橙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飞与被告四川橙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68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926执恢137号 解红纪、陈果兵、董河涛、刘立新:本院受理王赞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926执恢1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2023)冀0926执恢137-1号查封裁定及其他裁定,以及本院(2021)冀0926执387号案件的冻结你们股权、保险、账户存款的裁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6204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传唤你们于公告期满第二日上午9时到肃宁法院执行局。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巴州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冀0107民初393号 贾银辉:本院受理原告井陉矿区柏然五金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7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陈伦红:本院受理蒲正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683民初281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海南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邓后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422号),并定于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新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双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594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铁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秦小建、张志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718、719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一方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星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598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94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贝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郑源海、李祥松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656、70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54、65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淑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364号),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乐达通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符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58号),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10:30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潮流百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郝琪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602号),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10: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基城投(湖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侯云凯、李方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76、1587号),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陈志强:本院受理蓝勇淦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陈志强:本院受理刘雄与被告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林运枝:本院受理陈道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2324民初15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邹国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宗植与被告邹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邹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李宗植借款8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5元、公告费两次合计520元,由被告邹国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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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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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高强:本院受理原告石金龙与被告李高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讼参与人变动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陈明与被告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博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谭万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1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谭万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明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5 960.02元;二、驳回原告陈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 354元、公告费720元,由原告陈明负担494元,被告谭万清负担86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4681号 段亮:本院受理原告魏海霞诉被告段亮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魏海霞与被告段亮离婚。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魏海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张汝芝、梁建军、符建良、陈彩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南藏族自治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880号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独任制审理决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个工作日上午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王守国、刘庆宽:本院受理张华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史鸿强:本院受理王万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邵志豪:本院受理孙长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6293号 代雄杰:本院受理原告荣浩廷与被告代雄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62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6888号 四川橙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飞与被告四川橙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68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926执恢137号 解红纪、陈果兵、董河涛、刘立新:本院受理王赞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926执恢1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传票、(2023)冀0926执恢137-1号查封裁定及其他裁定,以及本院(2021)冀0926执387号案件的冻结你们股权、保险、账户存款的裁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6204室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传唤你们于公告期满第二日上午9时到肃宁法院执行局。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巴州红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美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起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冀0107民初393号 贾银辉:本院受理原告井陉矿区柏然五金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7民初3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陈伦红:本院受理蒲正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683民初281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海南华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邓后汉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422号),并定于2023年12月18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新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李双花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594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与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铁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秦小建、张志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718、719号),并定于2023年12月20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开庭通知书,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以上材料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一方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星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598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94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省贝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郑源海、李祥松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656、705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654、655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淑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364号),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乐达通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符龄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58号),并定于2024年1月16日10:30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潮流百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郝琪飞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602号),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10: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基城投(湖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侯云凯、李方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576、1587号),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陈志强:本院受理蓝勇淦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陈志强:本院受理刘雄与被告广东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林运枝:本院受理陈道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2324民初15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晴隆县人民法院 邹国辉:本院受理原告李宗植与被告邹国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3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邹国辉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李宗植借款8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5元、公告费两次合计520元,由被告邹国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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