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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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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欣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候鸟跨境迁徙的重要通道。全国鸟类1445种,约占世界鸟类总种数的六分之一,其中具有迁徙习性的鸟类达800多种。全球9大候鸟迁飞通道中,有4条途经我国,几乎覆盖了我国全部领土和领海。 眼下,正值候鸟迁徙季,各地林草部门多措并举,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成群结队的候鸟或翱翔于天空、或嬉戏于水面、或觅食于岸边,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生态画卷。 完善配套制度夯实法治基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王维胜表示,国家林草局和各地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候鸟等鸟类种群及其栖息的安全。 据王维胜介绍,在完善配套制度,夯实法治基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2016年、2022年两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2021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有394种鸟类列入名录,占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57.4%;2023年调整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收录鸟类1028种,占名录收录物种的53.4%,两个名录共计收录1422种,占我国鸟类种类高达98.4%,为严厉打击盗猎鸟类等违法犯罪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强化野外保护,维护栖息环境方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划定和明确鸟类迁徙通道范围,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状况的调查监测,落实巡护看守值守责任,开展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影响评价。 在注重规划引领,明确重点任务方面,制定发布“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将鸟类监测评估、迁飞路线保护站点建设、鸟类环志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明确了1140处候鸟重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确定了积极开展鸟类环志和重要候鸟及种群调查监测与评估等7项主要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执法监管,实现联防联控方面,建立由27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打击候鸟乱捕滥猎滥食、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义务监督员制度,开展考核、督查、督办、通报、约谈、问责工作,设立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 此外,还加强科学研究,完善机构支撑;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拓展国际合作,推动联合保护。 部署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保护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国候鸟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候鸟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生态质量有效改善,盗猎等破坏鸟类现象明显下降,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维护了候鸟迁飞安全。 但近一段时期,湖南、山东等少数地区仍有盗猎鸟类情况发生。王维胜说,国家林草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深入分析原因,研究部署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经营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据王维胜介绍,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候鸟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迁徙鸟类的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区域,加强巡查巡护清理,切实保障候鸟等鸟类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同时,强化全链条整治,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协作,严查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 此外,落实保护责任,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巡护看守值守管理责任,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检查,各派出机构要紧盯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监管,并适时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或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还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护飞行动”,确保鸟类安全迁徙。 调动公众热情实现全面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是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不可缺少的力量。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公众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参与度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调动公众热情,深入参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王维胜说,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广、涉及环节多,在政府部门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发动广大公众支持、配合保护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保护的目标。为此,国家林草局和各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一直将发动公众参与、强化共同保护作为保护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已经开展并将持续坚持这一做法。 比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营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氛围,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 发动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坚决不介入、不参与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广泛收集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提高执法效率。 组织热情投身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团体、组织和公众,多种形式参与到“护飞行动”等各类保护行动中来,在巡山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 王维胜表示,“欢迎广大公众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以便我们及时纠正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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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候鸟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多措并举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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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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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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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在湖北仙桃沙湖国家湿地公园栖息的鹭鸟。 国家林草局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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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欣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候鸟跨境迁徙的重要通道。全国鸟类1445种,约占世界鸟类总种数的六分之一,其中具有迁徙习性的鸟类达800多种。全球9大候鸟迁飞通道中,有4条途经我国,几乎覆盖了我国全部领土和领海。 眼下,正值候鸟迁徙季,各地林草部门多措并举,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成群结队的候鸟或翱翔于天空、或嬉戏于水面、或觅食于岸边,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生态画卷。 完善配套制度夯实法治基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司长王维胜表示,国家林草局和各地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原则,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候鸟等鸟类种群及其栖息的安全。 据王维胜介绍,在完善配套制度,夯实法治基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2016年、2022年两次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2021年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有394种鸟类列入名录,占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57.4%;2023年调整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收录鸟类1028种,占名录收录物种的53.4%,两个名录共计收录1422种,占我国鸟类种类高达98.4%,为严厉打击盗猎鸟类等违法犯罪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强化野外保护,维护栖息环境方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划定和明确鸟类迁徙通道范围,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状况的调查监测,落实巡护看守值守责任,开展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的影响评价。 在注重规划引领,明确重点任务方面,制定发布“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将鸟类监测评估、迁飞路线保护站点建设、鸟类环志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明确了1140处候鸟重要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确定了积极开展鸟类环志和重要候鸟及种群调查监测与评估等7项主要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执法监管,实现联防联控方面,建立由27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联合打击候鸟乱捕滥猎滥食、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野生动植物义务监督员制度,开展考核、督查、督办、通报、约谈、问责工作,设立野生动物违法案件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 此外,还加强科学研究,完善机构支撑;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保护意识;拓展国际合作,推动联合保护。 部署开展候鸟保护专项行动 通过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保护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国候鸟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鸟类种群数量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候鸟停歇地和迁飞通道生态质量有效改善,盗猎等破坏鸟类现象明显下降,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总体上维护了候鸟迁飞安全。 但近一段时期,湖南、山东等少数地区仍有盗猎鸟类情况发生。王维胜说,国家林草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深入分析原因,研究部署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充分动员和调动各方力量,坚决防范和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经营利用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据王维胜介绍,近期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候鸟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迁徙鸟类的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等区域,加强巡查巡护清理,切实保障候鸟等鸟类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同时,强化全链条整治,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协作,严查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网上交易平台等重点场所,彻底斩断乱捕滥猎和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鸟类及其制品的利益链条。 此外,落实保护责任,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巡护看守值守管理责任,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检查,各派出机构要紧盯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导监管,并适时抽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或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还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益组织、民间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护飞行动”,确保鸟类安全迁徙。 调动公众热情实现全面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是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不可缺少的力量。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公众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参与度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调动公众热情,深入参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事业? 王维胜说,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广、涉及环节多,在政府部门执法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只有发动广大公众支持、配合保护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保护的目标。为此,国家林草局和各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一直将发动公众参与、强化共同保护作为保护管理工作重要内容,已经开展并将持续坚持这一做法。 比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公众自觉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的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活动,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营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氛围,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 发动民间团体、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坚决不介入、不参与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广泛收集乱捕滥猎滥食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提高执法效率。 组织热情投身于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团体、组织和公众,多种形式参与到“护飞行动”等各类保护行动中来,在巡山清网清套清夹和清除毒饵等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候鸟迁飞保驾护航。 王维胜表示,“欢迎广大公众进一步加强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以便我们及时纠正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全面提高保护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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