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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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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裴坤友、谢珊珊: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东莞市人体地图服饰有限公司、谢新连与被上诉人袁庆山、裴坤友、谢珊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终1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大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永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孙盘虎、王允:本院受理原告孟祥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安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崔淑艳:本院受理原告乔立明与被告杨海涛、崔淑艳民间借贷纠纷(2023)吉0881民初339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4年01月0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万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寿县金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虹桥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寿县金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孔海鸥:本院受理顾立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韩春丽、王海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金龙、李晓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所祥、张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15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武瑞、常苏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姚金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德新: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锐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63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0269号 丁杰琼:本院受理吴朝东诉被告丁杰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9948号 胡正飞:本院受理原告卢岳彪与被告胡正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损失。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2020元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于艳波:本院受理原告葛立娟诉被告于艳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1422民初1866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卜德香: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勇诉被告卜德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1422民初1890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陈少刚、储昭荣: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3)皖1502民初7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吴冬至:原告陈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3)皖1502民初6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戚庆军:本院受理姚登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庞波:本院受理河北省醉宇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10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郑少菊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82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良亚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4418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雯靖: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县支行与被告朱雯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于2023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628号。因你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普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0000.00元及相应利息3902.19元,(利息按合同约定算至2023年5月15日止),本息合计73902.19元。2023年5月15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和原告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向奇辉:本院受理原告徐金杨与被告向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向奇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徐金杨借款本金50700元及从2023年6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8元,由被告向奇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甘肃恒晨锐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杜引兄诉你单位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6日14时00分(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审理(地址: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F座3楼仲裁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甘肃恒微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蒋荣梅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将《开庭通知书》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甘肃胜嘉图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司徒夏莹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报销款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卫东、陈红: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湖北泰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争议案(本案编号:2022000004297)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武仲裁字第000004205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富强国际)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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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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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裴坤友、谢珊珊: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东莞市人体地图服饰有限公司、谢新连与被上诉人袁庆山、裴坤友、谢珊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终1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大建: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永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1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孙盘虎、王允:本院受理原告孟祥对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安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崔淑艳:本院受理原告乔立明与被告杨海涛、崔淑艳民间借贷纠纷(2023)吉0881民初339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4年01月0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万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寿县金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虹桥创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寿县金恒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6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孔海鸥:本院受理顾立忠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韩春丽、王海振: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金龙、李晓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6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所祥、张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1526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陈武瑞、常苏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姚金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5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德新:本院受理原告无锡锐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635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15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0269号 丁杰琼:本院受理吴朝东诉被告丁杰琼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9948号 胡正飞:本院受理原告卢岳彪与被告胡正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及利息损失。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2020元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于艳波:本院受理原告葛立娟诉被告于艳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1422民初1866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卜德香: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勇诉被告卜德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辽1422民初1890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陈少刚、储昭荣: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3)皖1502民初7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吴冬至:原告陈松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送达(2023)皖1502民初6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戚庆军:本院受理姚登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庞波:本院受理河北省醉宇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10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郑少菊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82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良亚诉被告贵州黔新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4418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雯靖: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顺县支行与被告朱雯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于2023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628号。因你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普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参加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70000.00元及相应利息3902.19元,(利息按合同约定算至2023年5月15日止),本息合计73902.19元。2023年5月15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和原告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其他必要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向奇辉:本院受理原告徐金杨与被告向奇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向奇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徐金杨借款本金50700元及从2023年6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68元,由被告向奇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甘肃恒晨锐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杜引兄诉你单位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6日14时00分(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审理(地址: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F座3楼仲裁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甘肃恒微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蒋荣梅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现将《开庭通知书》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甘肃胜嘉图空间技术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司徒夏莹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报销款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刘卫东、陈红: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湖北泰跃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争议案(本案编号:2022000004297)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3年10月30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武仲裁字第000004205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仲裁委员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范湖路101号富强国际)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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