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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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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芳、王乐、王保、王双双、李黎: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请求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21执异3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裁定:变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为(2017)冀1121执24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青阳县九华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郜雅:原告慈小华、郜岩与被告安徽省青阳县九华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卢红、郜雅、章轶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723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海南臻源未来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春潼、李引、黎丹丹、杨开策、王国旺、王连春、傅冠锦、卜梓龙、黄雪丹、符永隆、林道森、李明昌、王彪任、李彬彬、黎辉鹏、王善平、李玉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森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洪融融、王贻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并定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臻源未来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昌维、黄春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军、苗卫莉: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01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三亚吉阳区耳遥美容养生馆:本委受理的林朝慧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1084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郝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帅佳、龙玲、孟焕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667、668-1、668-2、66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四份裁决书的上述、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西泽众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门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跃忠、武秋桃、张玉剑、左秀英: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1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泽众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门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跃忠、武秋桃、张玉剑、左秀英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1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市信裕贸易有限公司、刘雷、任文兰、田锡满、刘金莲、刘杰、闫美琴: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23号,申请人山西省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太原市信裕贸易有限公司、刘雷、任文兰、田锡满、刘金莲、刘杰、闫美琴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变更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永鑫、王海鱼: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郭永鑫、王海鱼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宏卫、张瑞、李勇、张敏: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王宏卫、张瑞、李勇、张敏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乔建军、杜永梅、薛建宏、杜二文: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乔建军、杜永梅、薛建宏、杜二文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毛文华、芦丑根、孔令红: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毛文华、芦丑根、孔令红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锐、毕馨、冯晓东、李伟: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0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郭锐、毕馨、冯晓东、李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0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涛: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499号,申请人左琦峰与被申请人刘涛、郭并育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交城佳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建明,胡爱珍,任珂,牛颖,王建平,任福顺,常润英,宋天玉,闫丽琴,交城县天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交城县顺源化工有限公司,贺成军: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55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交城佳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建明,胡爱珍,任珂,牛颖,王建平,任福顺,常润英,宋天玉,闫丽琴,交城县天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交城县顺源化工有限公司,贺成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孙嘉浩: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63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孙嘉浩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春秋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景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金凯瑞贸易有限公司、裴小明、李宁宁、郝旭阳、张锦玉、闫锦尚、任小妮、李智勇、景欣、郭红兵、张琳璟:本会受理(2018)并仲裁字第093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春秋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景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金凯瑞贸易有限公司、裴小明、李宁宁、郝旭阳、张锦玉、闫锦尚、任小妮、李智勇、景欣、郭红兵、张琳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并仲决字第0936-2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黄子聪:本会于2023年4月19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肇仲案字111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12月22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4年1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磊。本委受理付毫与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67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冀0104破2号之二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9日根据债权人河北神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指定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专班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3年12月28日前向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友谊大街交口东南角中基地产接待中心;邮政编码:050051;联系人:胡律师、庞律师;联系电话:13138190219/15631171852;邮箱:zjdcglr@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根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信访渠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该案设立专用电子邮箱:sjzzhongjibc@163.com,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上述专用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反映问题和线索。本院定于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年1月12日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进入网上服务的债权人会议模块,点击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方式为,会议开始当日登录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债权人参会后未投票表决的,视为未参加会议,不计入相应表决事项统计结果注:1.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书;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2.因本案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申报债权时即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确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会作为债权人接受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通知的唯一手段,请确保手机能够正常使用。特此通知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限期拆除清理泉南高速公路0K大桥 桥梁桥下空间侵权侵占的通告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市高速公路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泉政文〔2015〕70号)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的立交桥、高架桥、大桥的产权以及桥梁(含引桥)下部已征用土地的使用权属高速公路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福建省晋江市的部分企业和个人在泉南高速公路0K大桥桥梁桥下空间占地堆放瓷砖、建材等行为已侵犯到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严重影响该处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根据《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调度推进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3〕12号)精神,该处违章侵占已经被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列入整治重点,请相关侵权责任人在通告之日起7日内将该处桥下堆积的瓷砖、建材等侵权物自行清理,恢复桥下空间原状。逾期不拆除清理的,高速公路相关管理单位将联合晋江市当地政府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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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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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芳、王乐、王保、王双双、李黎: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请求变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21执异3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裁定:变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为(2017)冀1121执244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青阳县九华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郜雅:原告慈小华、郜岩与被告安徽省青阳县九华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卢红、郜雅、章轶公司解散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723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海南臻源未来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刘春潼、李引、黎丹丹、杨开策、王国旺、王连春、傅冠锦、卜梓龙、黄雪丹、符永隆、林道森、李明昌、王彪任、李彬彬、黎辉鹏、王善平、李玉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森屿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洪融融、王贻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并定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臻源未来无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昌维、黄春秋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琼海市爱华东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3楼304室,联系电话:0898-62930563)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琼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军、苗卫莉: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01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4年1月15日9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三亚吉阳区耳遥美容养生馆:本委受理的林朝慧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1084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郝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张帅佳、龙玲、孟焕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667、668-1、668-2、66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四份裁决书的上述、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西泽众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门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跃忠、武秋桃、张玉剑、左秀英: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1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山西泽众科贸有限公司、山西门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张跃忠、武秋桃、张玉剑、左秀英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012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市信裕贸易有限公司、刘雷、任文兰、田锡满、刘金莲、刘杰、闫美琴: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023号,申请人山西省中小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山西德邻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太原市信裕贸易有限公司、刘雷、任文兰、田锡满、刘金莲、刘杰、闫美琴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变更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变更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永鑫、王海鱼: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郭永鑫、王海鱼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4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宏卫、张瑞、李勇、张敏: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王宏卫、张瑞、李勇、张敏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乔建军、杜永梅、薛建宏、杜二文: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乔建军、杜永梅、薛建宏、杜二文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7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毛文华、芦丑根、孔令红: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19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毛文华、芦丑根、孔令红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19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郭锐、毕馨、冯晓东、李伟: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0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郭锐、毕馨、冯晓东、李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05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涛: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499号,申请人左琦峰与被申请人刘涛、郭并育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交城佳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建明,胡爱珍,任珂,牛颖,王建平,任福顺,常润英,宋天玉,闫丽琴,交城县天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交城县顺源化工有限公司,贺成军: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55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交城佳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建明,胡爱珍,任珂,牛颖,王建平,任福顺,常润英,宋天玉,闫丽琴,交城县天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交城县顺源化工有限公司,贺成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孙嘉浩:本会受理(2023)并仲裁字第163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孙嘉浩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举证通知书、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你方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10日内提交答辩书、证据及相关文件。逾期未提交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你方应于仲裁庭组成后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春秋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景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金凯瑞贸易有限公司、裴小明、李宁宁、郝旭阳、张锦玉、闫锦尚、任小妮、李智勇、景欣、郭红兵、张琳璟:本会受理(2018)并仲裁字第093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春秋伟业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凯景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金凯瑞贸易有限公司、裴小明、李宁宁、郝旭阳、张锦玉、闫锦尚、任小妮、李智勇、景欣、郭红兵、张琳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并仲决字第0936-2号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黄子聪:本会于2023年4月19日,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与你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肇仲案字111号,本案适用金融仲裁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12月22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4年1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磊。本委受理付毫与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陂劳人仲案字[2023]671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武汉饰雅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9时到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黄陂区百秀街249号)本委第一仲裁庭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冀0104破2号之二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9日根据债权人河北神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指定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专班与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你(或你单位)应在2023年12月28日前向石家庄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与友谊大街交口东南角中基地产接待中心;邮政编码:050051;联系人:胡律师、庞律师;联系电话:13138190219/15631171852;邮箱:zjdcglr@163.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根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畅通破产案件信访渠道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精神,该案设立专用电子邮箱:sjzzhongjibc@163.com,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上述专用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反映问题和线索。本院定于2024年1月12日9时3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年1月12日前可根据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进入网上服务的债权人会议模块,点击确认网上参会,查看会议相关文档。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方式为,会议开始当日登录系统,点击进入会议,通过网络参会和投票表决。债权人参会后未投票表决的,视为未参加会议,不计入相应表决事项统计结果注:1.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书;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2.因本案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申报债权时即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确认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会作为债权人接受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通知的唯一手段,请确保手机能够正常使用。特此通知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关于限期拆除清理泉南高速公路0K大桥 桥梁桥下空间侵权侵占的通告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泉州市高速公路保护和管理的通告》(泉政文〔2015〕70号)的相关规定,高速公路的立交桥、高架桥、大桥的产权以及桥梁(含引桥)下部已征用土地的使用权属高速公路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福建省晋江市的部分企业和个人在泉南高速公路0K大桥桥梁桥下空间占地堆放瓷砖、建材等行为已侵犯到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严重影响该处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二、根据《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调度推进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23〕12号)精神,该处违章侵占已经被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列入整治重点,请相关侵权责任人在通告之日起7日内将该处桥下堆积的瓷砖、建材等侵权物自行清理,恢复桥下空间原状。逾期不拆除清理的,高速公路相关管理单位将联合晋江市当地政府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晋江市人民政府西园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泉州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管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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