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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龚迪:本院受理祝洪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阿不都卡德尔·玉苏甫:本院受理早日克太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孙彦会:本院受理艾买提·土尔逊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守国:本院受理郑彦东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宋军超:本院受理罗振军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夏元强:本院受理王宝亮与河北锦兴运输有限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郝心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井陉支公司、沛县鸿达运输有限公司、徐勇、文水县仲赢物流有限公司、黄斌、夏元强、任佳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7民初6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鉴定质证及选取鉴定机构)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对鉴定所需的证据进行质证并选取鉴定机构,逾期将视为对自己权利的放弃。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2075号 徐州市悦意生活商贸有限公司、郑雪梅:本院受理原告郭尔基诉被告徐州市悦意生活商贸有限公司、郑雪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麻伟:本院受理了原告王兴菊与被告麻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李春柳、唐志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54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兴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693.47元;二、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兴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36.97元;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麻伟支付713.12元;四、驳回原告王兴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公告费369元,由被告麻伟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万泾为:本院受理原告马荣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122民初1143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三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2023)闽02民终7352号 黄子涵、王凤林、傅准治、吴祥林:本院受理上诉人汪桂林、李民珠与被上诉人游秀金、游超、翁国辉、黄子涵、王凤林、曹祖绵、傅准治、吴祥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限届满后,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点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浏、张立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永发与被告刘浏、张立成、刘而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黑0225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立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李永发借款40,000元。二、对上述第一项被告张立成所负债务,被告刘而珍负连带责任。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宝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03破17号 2023年10月27日,本院作出(2023)皖0203破申16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王驰对被申请人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司法随机摇号程序指定浙江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担任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关于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依法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B幢913-914室;联系人:方莉15005533295),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财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接管公司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管理人员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债权人会议召开时,芜湖市佳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2月11日16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张耀悟、张耀斗、裴世荣、刘文孝:原告五河县大新镇张圩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张耀宇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张耀悟、张耀斗、裴世荣、刘文孝:原告五河县大新镇张圩村民委员会诉被告张耀宇、张耀悟、张耀斗、裴世荣、刘文孝(2023)皖0322民初3204号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上诉人五河县大新镇张圩村民委员会就(2023)皖0322民初320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张耀悟、张耀斗、裴世荣、刘文孝公告送达二审举证通知书、上诉状副本、二审案件独任审理知情同意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郭玥:原告熊文杰与你离婚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熊文杰与郭玥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611元,合计911元,由熊文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胡明:原告唐力川与严小兵、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13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严小兵于本判决生效起五日内支付唐力川货款101000元,并承担以未付货款本金为基数从2021年8月18日起至款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唐力川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68元,公告费937元,合计3705元,由严小兵负担,严小兵于本判决生效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广州市昇永农业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本委已受理伍绍才等5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月2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天涯区云隆护肤造型店:本委已受理刘研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1月9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天津赛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042、043、044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67、68、69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嘉誉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赛福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花好月缘(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上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019、027、029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66、70、74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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