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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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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部平安建设领域综合性法规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公众评价机制

( 2023-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甘肃省平安建设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71条,包括总则、风险防范与矛盾化解、重点防控与治理、公共安全保障、基层治理与社会参与、监督与奖惩、附则。《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甘肃省平安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为推动全省主动创稳、深化平安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网络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等。
  《条例》规定,平安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平安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条例》要求,省级承担平安建设协调职责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落实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应当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公众评价机制,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或者测评,调查或者测评结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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