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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修订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 2023-11-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本报讯 记者韩宇 辽宁省公安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新修订的《辽宁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30万元。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包括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各级禁毒办、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其他受理方式,举报人可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及人员的,均属于奖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举报吸食、注射毒品;举报非法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举报制造加工毒品、制毒物品的工厂(窝点);举报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等。
  关于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办法》明确,获得奖励应符合如下条件,即举报发生在辽宁省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有明确具体的基本举报事实,即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翔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以及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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