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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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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方位服务保障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探索“检察+统战”模式,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 罗湖是联通深圳和香港的枢纽门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辖区约有4万名香港居民常住,约有6400多家港资企业在此经营,港资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比重高达90%。根据这一区位特点,我们联合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局等单位,建立“检察+统战”工作模式,通过印发《关于合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的工作意见》,发挥各自在法律监督、统一战线、联系企业等方面职能优势,系统推出绿色服务通道、严格案件司法标准、深化涉企法律监督等举措,为非公企业在罗湖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法治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该工作模式推行以来,我们先后邀请民营企业家、台港澳企业家走进检察院,介绍检察工作并宣讲企业合规理念,为非公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走访工商联及多家非公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我们还开展了多项有益探索,“六一”前夕举办“检察开放日”,组织辖区港人子弟学校学生走进检察院,为港人子弟了解内地司法制度打开了“窗口”;为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的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今年9月我们还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4条意见》,对涉及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司法诉求,落实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跟踪问效,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等。 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合规是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基石。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目的是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更高的目标是通过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规范发展。自2021年3月被纳入全国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探索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模式,并成功办理了一批企业合规案件,涵盖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钻石行业合规系列案。 该合规案基于深圳海关缉私局在“国门利剑2020”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本市钻石走私系列案件,此后我们以钻石走私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以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为依托,对全市钻石行业开展反走私合规整改,根据走私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反走私制度建设建议,引导行业生态健康发展。从社会效果来看,这一合规系列案的办理有效规范了当地众多涉案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了罗湖区重点产业的良性发展。 在办案之外,我们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作用,主动走访辖区企业,举办合规法治宣讲20余场,覆盖从业人员5000余人,有力增强了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此外,我们积极拓展合规教育新途径,在深圳市普法联系点挂牌设立全市首个对外开放的企业合规园地,为辖区企业了解合规、参与合规搭建了便利平台;与区国资局会签《全面深化合规改革战略协议》,重点在企业联系、合规共建、国有财产公益保护联动等方面开展探索,为合规建设向国资国企领域探索延伸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以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为依托,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重要职责。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否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也关系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此,我们切实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为重点,以护航民生民利、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今年1月至9月依职权办理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94件,有效推进了行政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选取烟草行业探索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通过调取市场监管部门等6家行政单位共300余件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查扣冻”不规范、无权处罚等问题,据此立案数十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该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此外,我们以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汇聚各方力量共筑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走访调研区工商联,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瓶颈困难,挖掘行政监督案件线索。协调区司法局对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将结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以此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 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律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参与者,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有利于市场主体获得更高质量法律服务,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年年初,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从查阅案卷、反映意见等方面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根据有关部署要求,我们采取多项举措贯彻落实。今年3月,主动走访区律工委,邀请市律协和区律工委开展座谈,就构建常态化检律互动机制、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深度参与企业合规等方面广泛听取了律师意见和工作建议。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律师阅卷工作,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按时完成率100%。此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详细办事指引,为律师查询阅卷指明信息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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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检察履职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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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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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彬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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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方位服务保障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探索“检察+统战”模式,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 罗湖是联通深圳和香港的枢纽门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辖区约有4万名香港居民常住,约有6400多家港资企业在此经营,港资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比重高达90%。根据这一区位特点,我们联合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局等单位,建立“检察+统战”工作模式,通过印发《关于合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的工作意见》,发挥各自在法律监督、统一战线、联系企业等方面职能优势,系统推出绿色服务通道、严格案件司法标准、深化涉企法律监督等举措,为非公企业在罗湖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法治保障,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该工作模式推行以来,我们先后邀请民营企业家、台港澳企业家走进检察院,介绍检察工作并宣讲企业合规理念,为非公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走访工商联及多家非公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我们还开展了多项有益探索,“六一”前夕举办“检察开放日”,组织辖区港人子弟学校学生走进检察院,为港人子弟了解内地司法制度打开了“窗口”;为做实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的重要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今年9月我们还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4条意见》,对涉及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司法诉求,落实优先受理、快速办理、跟踪问效,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等。 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驾护航 合规是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的基石。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目的是防止不当办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更高的目标是通过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规范发展。自2021年3月被纳入全国第二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范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探索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模式,并成功办理了一批企业合规案件,涵盖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钻石行业合规系列案。 该合规案基于深圳海关缉私局在“国门利剑2020”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本市钻石走私系列案件,此后我们以钻石走私刑事案件为切入点,以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为依托,对全市钻石行业开展反走私合规整改,根据走私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反走私制度建设建议,引导行业生态健康发展。从社会效果来看,这一合规系列案的办理有效规范了当地众多涉案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了罗湖区重点产业的良性发展。 在办案之外,我们注重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作用,主动走访辖区企业,举办合规法治宣讲20余场,覆盖从业人员5000余人,有力增强了企业的合规经营意识。此外,我们积极拓展合规教育新途径,在深圳市普法联系点挂牌设立全市首个对外开放的企业合规园地,为辖区企业了解合规、参与合规搭建了便利平台;与区国资局会签《全面深化合规改革战略协议》,重点在企业联系、合规共建、国有财产公益保护联动等方面开展探索,为合规建设向国资国企领域探索延伸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以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为依托,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承担着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重要职责。政府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否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不仅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也关系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此,我们切实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为重点,以护航民生民利、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今年1月至9月依职权办理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94件,有效推进了行政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选取烟草行业探索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通过调取市场监管部门等6家行政单位共300余件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某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查扣冻”不规范、无权处罚等问题,据此立案数十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该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此外,我们以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汇聚各方力量共筑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走访调研区工商联,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瓶颈困难,挖掘行政监督案件线索。协调区司法局对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督察,将结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以此确保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 四、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构建“亲清”检律关系 律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参与者,依法保障律师权利,有利于市场主体获得更高质量法律服务,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今年年初,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要求从查阅案卷、反映意见等方面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根据有关部署要求,我们采取多项举措贯彻落实。今年3月,主动走访区律工委,邀请市律协和区律工委开展座谈,就构建常态化检律互动机制、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深度参与企业合规等方面广泛听取了律师意见和工作建议。在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律师阅卷工作,实现律师互联网阅卷按时完成率100%。此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详细办事指引,为律师查询阅卷指明信息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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