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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田宗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州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2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安庄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安徽格立特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格立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毛长喜:本院受理原告佰丽爱家全屋定制家居(江苏)有限公司与你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6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谭文才、黄平国:本院受理但小男诉你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速普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无锡市恒亿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壹鲸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东亭金享成服装经营部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72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拓豪不锈钢有限公司、虞朗明、赵金龙:本院受理扬州通明物流装备部件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4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惠: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104民初119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李福龙:周海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曹龙:本院受理曾晓东诉你及李和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623民初3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严梅:本院受理贵州盛华传奇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黔0502民初1623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20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祁鑫:本院受理原告支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56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之日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8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金全:原告刘志坤诉被告王金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621民初6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金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付原告刘志坤252656.86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5元,由原告刘志坤承担99元,被告王金全承担77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钱华兵:本院受理原告张为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8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朱森荣、李丹丹:本院受理原告严龙干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547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2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郑艳菊:本院受理贵州中鼎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郑艳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280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广:本院受理贵州中鼎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广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280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北京中瑞鑫达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5856号原告游心花诉被告北京中瑞鑫达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卢万宝: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5752号原告黄同军诉被告卢万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关贵:本院审理原告郭刚 张勋伟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22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8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肖毅: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柳市雄沣装饰玻璃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524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苏宁帮客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华西电子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55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廷飞:本院受理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廷飞民间借贷纠纷(2023)黔0625民初1250号一案,原告诉称: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8万元及借款期限内利息3214元,逾期利息25789元(暂计算到2017年12月26日),共计人民币209003元,剩余逾期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12月27日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卢双华:本院受理原告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卢双华民间借贷纠纷(2023)黔0625民初1252号一案,原告诉称: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万元及借款期限内利息584元,逾期利息1894元(暂计算到2017年12月26日),共计33478元,剩余逾期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利率从2017年12月27日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40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欧松江、冉会琴:本院受理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与被告欧松江、冉会琴民间借贷纠纷(2023)黔0625民初1251号一案,原告诉称:一、请依法判令被告欧松江立即偿还欠款3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2月9日起以尚欠借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息1.5分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冉会琴对以上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15:00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任达勋、简琴芬:本院受理原告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富农农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与被告任达勋、简琴芬民间借贷纠纷(2023)黔0625民初1253号一案,原告诉称:一、请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9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3月21日起以尚欠借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息1.5分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二、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审判告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提交证据的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下午16:40在本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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