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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桂0323破2号 本院根据桂林市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8日裁定受理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并于2023年10月16日指定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担任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向该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地址:本院(2023年11月10日周五办公时间,地点本院一楼大厅)、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申报期内的其余办公时间,地点桂林市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361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诸葛冰18177393601、黄元开13877385488;邮政编码54660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9日周三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包崇兴:本院受理段兴柏诉你及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劳务费29720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董志全: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2000元及计息至2023年9月20日止的逾期利息1662.22元、逾期费用12966.05元,合计16628.27元,随后利息按云南农村信用社金碧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本息、费用清偿完毕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杨生超:本院受理杨永娇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4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准予你们离婚;2.原、被告生育的男孩杨盛祥由杨生超抚养,由杨永娇自2023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杨生超孩子抚养费400元,至杨盛祥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杨永娇负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治胜:本院受理李振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治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李振平借款70000元及截止2022年2月7日止的利息19203.39元,共计89203.39元,并承担以未偿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2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030元,减半收取计1015元由王治胜负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邹构芳:本院受理杨丽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邹构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杨丽芹借款25000元;2.驳回杨丽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6元,减半收取计238元,由杨丽芹负担25元,邹构芳负担213元。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熊虎:本院受理陈平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熊虎支付原告欠款150700元及违约金9595.40元(以1507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自2023年4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交通费3000元;3.本案保全费、保单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庞承添:本院受理邓嘉琪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杨道纪、谢定剑:原告潘文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偿还潘文海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2.杨道纪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10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谢定剑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595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钦州市运佳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张峰、陈元龙、第三人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司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廖清正:本院受理李祖国与钦州市茅尾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陈德如: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096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陈德如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096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许正新、张耀宏、张耀华、徐小青、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51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许正新、张耀宏、张耀华、徐小青、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51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新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志坚、郭艳花、刘志伟、辛锦秀、刘志强、高月琴、山西梁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78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太原新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二刘志坚、被申请人三郭艳花、被申请人四刘志伟、被申请人五辛锦秀、被申请人六刘志强、被申请人七高月琴、被申请人八山西梁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78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禾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郭诚、郗晓梅、武伟、王淑红: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40号,申请人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一山西禾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郭诚、被申请人四郗晓梅、被申请人五武伟、被申请人六王淑红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4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莉、王娟: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24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赵莉、被申请人二王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24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兴、窦学平: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76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张兴、被申请人二窦学平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76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建强: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0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王建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0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丙林、解维香: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3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赵丙林、被申请人二解维香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3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籍俊林、史维燕: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3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籍俊林、被申请人二史维燕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3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瑞桃、杨润福、刘明亮、田晶晶: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刘瑞桃、被申请人二杨润福、被申请人三刘明亮、被申请人四田晶晶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卫平、张红玲: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李卫平、被申请人二张红玲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郑玉生、范志梅: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郑玉生、被申请人二范志梅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权喜萍、赵永茹、杨永青、权志萍: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权喜萍、被申请人二赵永茹、被申请人三杨永青、被申请人四权志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世成:河北东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仲裁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委业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张仲(2023)民裁字第34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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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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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3)桂0323破2号 本院根据桂林市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10月8日裁定受理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适用简化审理程序,并于2023年10月16日指定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担任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24日前向该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地址:本院(2023年11月10日周五办公时间,地点本院一楼大厅)、广西中园律师事务所(申报期内的其余办公时间,地点桂林市荔浦市荔城镇中园路361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诸葛冰18177393601、黄元开13877385488;邮政编码54660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9日周三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桂林喜福门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包崇兴:本院受理段兴柏诉你及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劳务费29720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董志全:本院受理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本金2000元及计息至2023年9月20日止的逾期利息1662.22元、逾期费用12966.05元,合计16628.27元,随后利息按云南农村信用社金碧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本息、费用清偿完毕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一切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杨生超:本院受理杨永娇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4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准予你们离婚;2.原、被告生育的男孩杨盛祥由杨生超抚养,由杨永娇自2023年10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杨生超孩子抚养费400元,至杨盛祥年满18周岁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杨永娇负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治胜:本院受理李振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3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治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李振平借款70000元及截止2022年2月7日止的利息19203.39元,共计89203.39元,并承担以未偿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2月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030元,减半收取计1015元由王治胜负担;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邹构芳:本院受理杨丽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邹构芳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杨丽芹借款25000元;2.驳回杨丽芹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6元,减半收取计238元,由杨丽芹负担25元,邹构芳负担213元。自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熊虎:本院受理陈平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熊虎支付原告欠款150700元及违约金9595.40元(以1507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8%,自2023年4月1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000元、交通费3000元;3.本案保全费、保单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庞承添:本院受理邓嘉琪与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杨道纪、谢定剑:原告潘文海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8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偿还潘文海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2.杨道纪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1000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谢定剑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595万元本息范围内,对广西华腾娱乐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钦州市运佳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诉张峰、陈元龙、第三人你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司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11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请按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廖清正:本院受理李祖国与钦州市茅尾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陈德如: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096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陈德如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0966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许正新、张耀宏、张耀华、徐小青、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51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山西凯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凯顺达物贸有限公司、许正新、张耀宏、张耀华、徐小青、山西郡宇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威纳尔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中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郡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511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太原新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志坚、郭艳花、刘志伟、辛锦秀、刘志强、高月琴、山西梁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78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太原新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二刘志坚、被申请人三郭艳花、被申请人四刘志伟、被申请人五辛锦秀、被申请人六刘志强、被申请人七高月琴、被申请人八山西梁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78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山西禾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郭诚、郗晓梅、武伟、王淑红: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40号,申请人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申请人一山西禾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山西商融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郭诚、被申请人四郗晓梅、被申请人五武伟、被申请人六王淑红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24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莉、王娟: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024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赵莉、被申请人二王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024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兴、窦学平: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76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一张兴、被申请人二窦学平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76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建强:本会受理(2020)并仲裁字第1307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王建强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30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赵丙林、解维香: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3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赵丙林、被申请人二解维香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3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籍俊林、史维燕: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39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籍俊林、被申请人二史维燕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3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刘瑞桃、杨润福、刘明亮、田晶晶: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1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刘瑞桃、被申请人二杨润福、被申请人三刘明亮、被申请人四田晶晶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卫平、张红玲: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2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李卫平、被申请人二张红玲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郑玉生、范志梅: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3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郑玉生、被申请人二范志梅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权喜萍、赵永茹、杨永青、权志萍:本会受理(2021)并仲裁字第0244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与被申请人一权喜萍、被申请人二赵永茹、被申请人三杨永青、被申请人四权志萍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并仲裁字第024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世成:河北东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仲裁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本委业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张仲(2023)民裁字第34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张家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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