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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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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充同城女性借款
金额虽小亦属犯罪

冒充同城女性借款
金额虽小亦属犯罪

( 2023-10-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律服务·说法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曾勇
  
  在社交软件上冒充同城异性,获取被害人信任之后便向其借钱,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决被告人杨某、陈某等7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5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查明,2021年7月,杨某纠集陈某等7人组建诈骗团伙,主要方式就是在社交软件上冒充同城女性博取中年男性的信任之后,再以去看望生病住院舅舅的途中汽车爆胎为由,每次向不同的被害人借款300元至500元更换轮胎,收款之后将被害人“拉黑”。
  为了提高诈骗的效率,该诈骗团伙主要瞄准三四十岁的中年男性,然后在社交软件上主动添加好友。对方同意之后,便通过发送生活照片、语音让被害人误以为是真实的同城女性。为降低被害人报警的概率,每次借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500元。诈骗团伙分工明确,有的负责聊天、有的负责收款,等被害人微信转账之后,便“拉黑”被害人。
  经查,2021年7月至12月,杨某等人对85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3万余元。在审理过程中,杨某等人将非法获得的赃款全额退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编造虚假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综合被告人所具有的全部法定、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法官庭后表示,本案中,诈骗人员利用中年男性经济实力强、工作生活压力大等群体性特征,通过表达崇拜、情感慰问等方式让被害人获得虚假的成就感,同时打造形象气质佳、声音甜美、有孝心的人设,并发送说方言的女声语音,让被害人误以为是可以线下见面的同城女性,以此实现诈骗目的。该案同时也给广大男性网友敲响了警钟,在网络交友的过程中要擦亮双眼,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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