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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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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冀0107民初384号 许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成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7民初3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河南鑫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文勤诉你与河南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小杰、许杨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陈文杰:我院受理的原告陈克贵诉你与马晓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3)新2828民初7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文杰、马晓艳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陈克贵借款11,800元、保全申请费138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易绍春:我院受理的原告和硕县丰诺种子经销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和硕县人民法院(2023)新2828民初8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易绍春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和硕县丰诺种子经销店种子欠款27,155元,利息8,147元,合计35,301元、诉责保险费2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940号 孟宪群:本院受理张传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885号之一 朱新玮:本院受理原告张艳丽诉你、樊秀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88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612号之一 周高波:本院受理原告姜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61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699号之一 闫秀:本院受理原告刘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69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495号之一 蒋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49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611号之一 段文杰:本院受理原告沈姝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61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唐红伟: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梅与被告唐红伟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5381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你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徐州领动体育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澳冬与你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02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82号 于卫:本院受理原告苏成(江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第十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831号 徐州市华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熊金安与被告徐州市华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83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安置原告被拆迁的房管局营业方建筑面积126.08㎡;安置办公房建筑面积83.64㎡,安置橱窗面积8.07㎡)、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970号 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魏宇与被告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297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魏宇支付加班工资23595.5元;二、驳回原告魏宇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456号 王照、李湘微:本院受理原告彭炳兰与被告王照、李湘微、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山支行、第三人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34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彭炳兰的诉讼请求。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湖北明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杨明明诉你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221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艾则孜江·买买提明:本院受理潘新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高建喜、祁工永:本院受理的原告巴州海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8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高建喜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巴州海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肥料款53440元,违约金1068.8元,合计54508.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230号 梁辉: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本人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借款本金17401.82元,违约金11085.94元,利息2804.57元(截止2022年7月25日),共计31292.33元,并按合同要求约定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至借款本金偿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5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229号 侯强: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本人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信用卡借款本金19167.53元,违约金6827.63元,利息3880.33元(截止2022年8月30日),共计29875.49元,并按合同要求约定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至借款本金偿清时止。2.本案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5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221号 王帮智、蒋润: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判令宣告贷款立即到期,被告王帮智、冉启容、蒋润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000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利息、罚息;2.本案诉讼费三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5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4223号 任群、刘小军: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立即偿还我行借款本金50000元及资金利息;2.本案诉讼费均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时5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人:田歆、杨靖宇
被告知人:岳奇
告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公安机关查明:你于2023年6月16日13时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联通大厦二层餐饮办公室内,因琐事对姚德健进行殴打,后被查获。经鉴定姚德健所受损伤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本人陈述、证人证言、被侵害人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你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拟给予你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天华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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