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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廷合与被告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张道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436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汪玉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汪玉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73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彭:本院受理朱守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鹏威管业经营部、陈玉生: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元能管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七星关区鹏威管业经营部、陈玉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黄佳豪、梁小莉、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三喜家装建材销售中心诉被告黄佳豪、梁小莉、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黄双朋:本院受理吴熬与黄双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87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玲:本院受理吴林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皖1182民初45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潘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丽辉光电子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真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苏0925民初546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赵学才: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小芳与被告赵学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9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朱毅: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朱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潘绍海: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潘绍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胡朝章: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胡朝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吴富: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吴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宝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498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建明:本院受理原告刘玉仁与你追偿权纠纷(2023)苏0925民初532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739号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黄顺晓与被告王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7091号 王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云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浙江永曦机电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四川康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王小珍诉你司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闵长义、谢林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16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四清、张林:本院受理原告招商商置(贵州毕节)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田四清、张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国、顾正国、顾佳、顾克荣、周进花: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4967号原告江苏建湖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国、顾正国、顾佳、顾克荣、周进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豪通(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郝祥春与被告李明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何龙清、豪通(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0月31日八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翟会照:本院受理原告张恒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翟会照偿还原告张恒娟借款人民币2万元及约定利息(从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740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920元,由被告翟会照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秦建民、胥爱兰:本院受理原告刘爱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秦建民、胥爱兰共同偿还原告刘爱平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逾期利息(从2019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240元,由被告秦建民、胥爱兰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曾磊:本院受理原告胡慧敏与被告曾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曾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慧敏借款本金100556元。案件受理费2311元,公告费290元,合计2601元,由被告曾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林贞康、钟金秀申请宣告林秀死亡一案,于2022年9月16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2)川0623民特27号民事判决,宣告林秀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徐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暂行规则、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应裁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高文(暂)为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在自贡市司法局316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仲裁。 自贡仲裁委员会 周小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暂行规则、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应裁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陈群久(暂)为首席仲裁员、钟铃(暂)为被申请方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孙颖组成合议仲裁庭在自贡市司法局316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仲裁。 自贡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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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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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葛廷合与被告安徽省润宇劳务有限公司、张道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436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汪玉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汪玉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730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彭:本院受理朱守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鹏威管业经营部、陈玉生: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元能管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七星关区鹏威管业经营部、陈玉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黄佳豪、梁小莉、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三喜家装建材销售中心诉被告黄佳豪、梁小莉、毕节合家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黄双朋:本院受理吴熬与黄双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87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玲:本院受理吴林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皖1182民初45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易转普通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潘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丽辉光电子科技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真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23)苏0925民初546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于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赵学才: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小芳与被告赵学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9日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应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朱毅: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朱毅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潘绍海: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潘绍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胡朝章: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胡朝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吴富: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南桂铝材经营部与被告吴富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宝成: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498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王建明:本院受理原告刘玉仁与你追偿权纠纷(2023)苏0925民初532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739号 王浩:本院受理原告黄顺晓与被告王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7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7091号 王娟: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云特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浙江永曦机电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四川康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王小珍诉你司与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闵长义、谢林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16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田四清、张林:本院受理原告招商商置(贵州毕节)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田四清、张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国、顾正国、顾佳、顾克荣、周进花: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4967号原告江苏建湖权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浩弘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国、顾正国、顾佳、顾克荣、周进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豪通(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郝祥春与被告李明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何龙清、豪通(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0月31日八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翟会照:本院受理原告张恒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翟会照偿还原告张恒娟借款人民币2万元及约定利息(从2017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740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920元,由被告翟会照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秦建民、胥爱兰:本院受理原告刘爱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26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秦建民、胥爱兰共同偿还原告刘爱平借款人民币3万元及逾期利息(从2019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240元,由被告秦建民、胥爱兰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曾磊:本院受理原告胡慧敏与被告曾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4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曾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慧敏借款本金100556元。案件受理费2311元,公告费290元,合计2601元,由被告曾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林贞康、钟金秀申请宣告林秀死亡一案,于2022年9月16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届满,并于2023年9月19日作出(2022)川0623民特27号民事判决,宣告林秀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徐超: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暂行规则、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应裁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7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高文(暂)为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在自贡市司法局316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仲裁。 自贡仲裁委员会 周小隆: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暂行规则、举证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应裁领取相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10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陈群久(暂)为首席仲裁员、钟铃(暂)为被申请方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孙颖组成合议仲裁庭在自贡市司法局316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仲裁。 自贡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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