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9 1/9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生命如花在监管一线美丽绽放
· 共促开放合作 共创美好未来
· 第十一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闭幕
· 谱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篇章
·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 从源头拧紧燃气“安全阀”
· 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第三次推进会召开
· 《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发布
· 中国对外缔结引渡条约30年来成绩斐然
· 图片新闻
· “三式”创新举措有效解决监管难题

从源头拧紧燃气“安全阀”

( 2023-09-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林楠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期部署开展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气瓶充装、检验,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于近日公开曝光了部分典型案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禁止销售未经许可充装的瓶装燃气等行为。不过从现实看,个别企业并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说明,有些商家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给公共安全埋下了巨大风险隐患。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都被及时发现并得到了有力查处。
  必须指出,许多事故都是从风险隐患开始的。只有从源头防范,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最大限度防止事故发生。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就是要早排查、早整治,坚决拧紧燃气“安全阀”,从源头严控安全隐患。通过严查严打,对有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不仅有力震慑了不法企业和有关人员,而且起到了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燃气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和千家万户,必须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和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拧紧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阀;另一方面,需要相关企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共同为居民营造更加安全的生活生产环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