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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3)苏0311民初9100号 江苏东地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泉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东地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1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支付欠付工程款494316.55元及利息)、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3147号 四川悦海龙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杨志波:本院受理原告魏敏与被告四川悦海龙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杨志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四川悦海龙庭公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魏敏支付工程款280000元、违约金43000元;二、被告杨志波对前述第一项中的款项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魏敏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146元、公告费300元,共计6446元,由被告四川悦海龙庭公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杨志波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刘绪华:本院受理许卫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326民初6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坪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2946号 陈洪:本院受理原告张少英诉被告陈洪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张少英与被告陈洪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公告费380元,由原告张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706号 林春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孙勇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094、1096号二案 广西百能煤矿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永建矿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洪辉、曲靖开发区泰合装饰装修经营部诉你和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潘家庄镇王家寨煤矿、兴隆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1094、1096号二案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2194号 肖建波、成都旺远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与被告肖建波、成都旺远物流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219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赔付修理费2000元;二、被告肖建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内向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赔付修理费38580元;三、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闵新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曾令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7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闵新强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曾令军借款100000元;二、被告闵新强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保全费1056元,诉讼责任保险费2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鲁1324破1号 债务人苍山县机电公司申请破产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8日裁定立案受理,并同时指定苍山县机电设备总公司清算组担任苍山县机电设备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该企业的所有债权人应向本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5日九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未按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债权申报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11月14日,地点:兰陵县惠民路8号物资集团公司三楼301房间联系电话:5211021。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陶胜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庆国诉你、梁付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周爱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立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1324民初6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郑洪荣、秦伟、秦兴杰:本院受理的原告薛良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1324民初6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佛山市武林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海盐县武原中现品牌营销策划工作室与你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委(2022)嘉仲字第147号裁决书。限你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天津润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科环境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你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案件编号为[2022]津仲字第1143号。仲裁庭已于2023年8月15日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143号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西藏冠宇实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李加成与西藏冠宇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2]津仲字第1473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现向贵方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473号裁决书。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江苏全球通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江苏庖丁律师事务所与你公司委托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099号],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本案由施卫兵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3年10月7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沈超:本会受理的江苏庖丁律师事务所与你委托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12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本案由施卫兵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3年10月7日14时30分在本会C厅(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符春雷:本会受理的江苏庖丁律师事务所与你委托合同争议案[(2023)苏仲裁字第0126号],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本案由施卫兵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3年10月7日15时30分在本会C厅(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博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刘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90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衡阳华运建设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秀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45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华建利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本委受理韦启林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73号),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澄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宏建建设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寿林、司玉平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223、224号),定于2023年10月17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澄迈陇海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马明远、刘厚枢与你司劳动争议案(澄劳人仲案字〔2023〕第293、294号),定于2023年10月19日15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仲裁办公室,电话0898-67632637)领取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应诉及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澄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寻亲公告
  兹有受助人员金学天,性别男,年龄62岁,吉林省汪清县东光镇三道沟村四组人,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因呼吸衰竭抢救无效死亡,请家属于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与我站联系,逾期无人认领,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联系电话:010-89990092。
北京市平谷区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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