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三级过滤”化解初信初访案件

  本报讯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推行初信初访案件“三级过滤”机制,不断提升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该县信访局收到初次信访案件后,明确责任主体并第一时间转交,要求责任单位信访办主任(科长)在20日内主动认领、及时办理。该阶段未化解的信访案件,由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争取在20日内化解到位。针对仍未化解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案,通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力争用两个月时间,推动案件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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