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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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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鹏:本院受理务川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326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三单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田茂春: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326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三单元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32号 郭万芬:本院受理原告苏杭与被告郭万芬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新疆和旭燃气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庆生与被执行人新疆和旭燃气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终结本院作出的(2021)新2828民特132号民事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执17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如不服本裁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巴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张从国:本院受理原告谢浩虎诉你(2023)青2221民初684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案件承办人通知书、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冀0107民初405号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国凡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融和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07民初40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点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31号之一 张艳:本院受理原告冯国耀诉你、邱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253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元业: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乌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元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孙学、温州俊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秦占房诉你们与温州中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8438号民事上诉状、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证据,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坤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嘻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乐清坤实置业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5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祁绵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柒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温州泽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环球融创会展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江西省源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齐互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谢保秀:本院受理原告德申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与陆卫东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3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占金山:本院审理原告范国旭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67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2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雪冬:原告房得勤与被告刘雪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告刘雪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房得勤支付借款本金144694元、利息(以本金144694元为基数,自2022年12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65%计算)、律师费6200元及保函费500元。案件受理费3348元,财产保全费1295元,合计4643元,由被告刘雪冬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东台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丁书涛、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187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告丁书涛、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东台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连带支付代偿款430万元及利息(以430万元为本金,自2019年5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8.835%计算),江苏百科医药有限公司、崔宏、江苏国中医药有限公司向原告东台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履行的款项应进行扣减。案件受理费51420元,由被告丁书涛、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朱晶:本院受理原告薛忠华与被告朱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杨勐、熊治蔓、潘飞飞、陈进华:原告张小婷与被告杨勐、熊治蔓、潘飞飞、陈进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981民初172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杨勐、熊治蔓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张小婷支付借款100000元、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8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年利率9.6%计算)及违约金(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8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年利率5.2%计算,总数额不超过20000元);二、被告潘飞飞、陈进华对被告杨勐、熊治蔓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潘飞飞、陈进华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杨勐、熊治蔓追偿;三、驳回原告张小婷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78元,财产保全费1170元,合计4148元,由张小婷负担198元,由被告杨勐、熊治蔓、潘飞飞、陈进华负担395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谭林:本院受理原告吴丽华与被告谭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顾有进:本院受理原告东台经济开发区乔红灯饰经营部与被告顾有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吴俊明: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俊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尤华丽:本院受理原告何海儿与被告尤华丽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因你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9月10日10时至2023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5号楼东1单元1503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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