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政府
|
|
□ 朱崇坤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 在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我国曾出台不少政策。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2010年5月,国务院针对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同时司法机关也根据国家出台的政策制定了相关的司法保障措施。 这一次,《意见》释放出更强烈的加强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意见》提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比如,《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再如,《意见》要求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还有,《意见》要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并提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意见》中的这些规定,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中引发热烈反响,显然,有了更加健全的法治保障,他们对于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的舞台更加宽广,产生了更强的信心。而此前,在多种因素的叠加之下,尤其是后疫情时代经济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心一度不足,民间投资增速的连续走低就是一个例证。有关统计显示,2022年以来,在多种因素叠加冲击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逐月走低,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比重也降至近年来最低点。比如,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就从2022年3月份的8.4%下滑至2023年4月份的0.4%。2022年,新增民营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数量也出现下滑,较2021年少增91.7万家,降幅达9.96%。 《意见》的出台有望改变这一现象,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更强大的动力。事实上,不只《意见》,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迹象正在多个领域有所体现。《意见》出台后的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随后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从草案内容来看,草案积极回应了当下民营企业主一直以来非常关切,但缺乏有效手段维护企业权益的问题。不仅完善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规定,对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因腐败侵害企业、企业家利益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拟增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故意背信损害企业利益的相关犯罪,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发生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损企肥私”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这些修改都将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财产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紧随其后,8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其中明确提出由司法部负责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必须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只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营企业才能健康稳定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作者系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
|
|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
|
|
|
( 2023-08-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
□ 朱崇坤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提振民营企业信心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 在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我国曾出台不少政策。2005年2月,《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2010年5月,国务院针对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各种困难和障碍,又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同时司法机关也根据国家出台的政策制定了相关的司法保障措施。 这一次,《意见》释放出更强烈的加强法治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信号。《意见》提出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比如,《意见》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再如,《意见》要求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还有,《意见》要求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此外,《意见》还要求要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并提出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意见》中的这些规定,在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中引发热烈反响,显然,有了更加健全的法治保障,他们对于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民营企业的舞台更加宽广,产生了更强的信心。而此前,在多种因素的叠加之下,尤其是后疫情时代经济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情况下,民营企业的信心一度不足,民间投资增速的连续走低就是一个例证。有关统计显示,2022年以来,在多种因素叠加冲击下,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逐月走低,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比重也降至近年来最低点。比如,民间投资同比增速就从2022年3月份的8.4%下滑至2023年4月份的0.4%。2022年,新增民营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数量也出现下滑,较2021年少增91.7万家,降幅达9.96%。 《意见》的出台有望改变这一现象,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更强大的动力。事实上,不只《意见》,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的迹象正在多个领域有所体现。《意见》出台后的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随后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从草案内容来看,草案积极回应了当下民营企业主一直以来非常关切,但缺乏有效手段维护企业权益的问题。不仅完善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规定,对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因腐败侵害企业、企业家利益的行为进行规制。同时,拟增加民营企业内部人员故意背信损害企业利益的相关犯罪,将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发生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等三类“损企肥私”行为也规定为犯罪。这些修改都将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财产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有效预防、惩治内部腐败犯罪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紧随其后,8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其中明确提出由司法部负责清理废除有违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原则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护和支持。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了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必须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只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营企业才能健康稳定发展,才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积极贡献,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作者系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