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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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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8月14日,来自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21家法院齐聚北京市平谷区,举办京津冀三地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共商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工作。在与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及京津冀三地高院领导共同见证下,京津冀三地法院举行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集体签约仪式,标志着京津冀法院司法协同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地法院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对环境资源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并根据协同发展的重点围绕重点区域水域,在人员交流、培训,案例培树、统一裁判标准等方面展开司法协同工作。 据介绍,京津冀经济发展的互补性、整体性以及水、大气、土壤自然环境保护的整体性、不可分性,决定了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的必然性。早在2016年,京津冀三地高院就共同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在此次召开的研讨会上,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分别举行了司法协议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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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召开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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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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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伟伦 8月14日,来自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21家法院齐聚北京市平谷区,举办京津冀三地生态保护协同发展研讨会,共商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工作。在与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及京津冀三地高院领导共同见证下,京津冀三地法院举行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集体签约仪式,标志着京津冀法院司法协同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地法院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京津冀三地法院联席会议,对环境资源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并根据协同发展的重点围绕重点区域水域,在人员交流、培训,案例培树、统一裁判标准等方面展开司法协同工作。 据介绍,京津冀经济发展的互补性、整体性以及水、大气、土壤自然环境保护的整体性、不可分性,决定了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的必然性。早在2016年,京津冀三地高院就共同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构建起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 在此次召开的研讨会上,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分别举行了司法协议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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