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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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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波
涉渔涉砂违法犯罪发案明显下降,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旗舰物种栖息地、大龄鱼类资源逐步恢复;江豚种群数量已增至1200多头,多年未见的稀有鱼种重新出现…… 近年来,长江及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显著改善,而这只是江西公安机关持续发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5年来,江西公安机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先后组织部署“昆仑”“清风”“清河”“鄱湖护鸟”“长江禁渔”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破刑事案件2.38万起,全力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主责主业 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今年4月,上犹县公安机关根据联合巡逻发现的线索,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打掉非法捕捞团伙6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追缴查扣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该案是江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循线追踪、深挖彻查,厘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查清犯罪团伙“运销”渠道,严打组织者和幕后获利者。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推动社会治理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有效转变。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任务,严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紧盯砂石资源、瓷土、煤矿、金矿等重要资源,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并深入推进“清风”“清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非法采矿案件1220起,侦破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件1.6万起。 与此同时,江西公安机关坚决遏制破坏候鸟资源犯罪发生,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侦破破坏候鸟资源犯罪案件14起,查获涉案古树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我们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强化案件经营和挂牌督办,依法严打上下游犯罪,坚决铲除犯罪土壤,让赣鄱大地尽展盎然新貌。”江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程海腾说。 坚持改革创新 构建江西特色警务运行机制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淡水湖,横跨南昌、九江、上饶3市12县,承五河通长江,年均入江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素有“长江之肾”“鱼米之乡”“候鸟天堂”“珍禽王国”等美称,在长江流域发挥着调洪蓄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殊生态功能。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鄱阳湖治安稳定和生态保护,创新建立‘大湖治理’新机制。”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高晓青介绍说,2003年,江西成立由省公安厅等8个省直部门及南昌、九江、上饶3个设区市12个滨湖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参与的联谊联防办,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鄱阳湖综合治理工作。在联谊联防办统一协调推动下,各地各部门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由各自为政到通力协作,严防严打湖区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非法围堰等突出问题,湖区逐步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据了解,江西公安机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创新符合本省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江西省公安厅将原来分散在各警种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生物安全和长江大保护等领域犯罪侦查打击职能全部划归森林公安局管辖。同时,创新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机制,开发列装勤务工作平台,并依托雷达监测、无人机等对长江、鄱阳湖开展常态化巡查,创新建立水域智能综合防控体系。 坚持协同共治 建立“一江三省四警”协作机制 前不久,江西与湖北、安徽、长航等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建立了“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一江:长江,三省:江西、安徽、湖北,四警:黄冈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九江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提升打击合力。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江西省公安厅长江大保护办公室主任刘宁告诉记者,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针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从2020年6月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又部署开展“平安水域”“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向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至今,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渔涉砂刑事案件1052起,打掉团伙164个。 “我们坚持靠前担当、协同治理理念,建立完善内部协作和外部联动的护航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积极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签署闽赣森警战略合作协议,并与浙江省市食药环侦部门就深化跨省线索移交、集群打击、调查取证等区域协作达成意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合力。 在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方面,江西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理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的协同配合和部门分工,明确在联勤联动、联合督导、联合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 胡满松表示,下一步,江西公安机关将主动靠前、挺膺担当,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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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蓝”守护赣鄱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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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方五年侦破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两万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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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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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孝清 □ 本报通讯员 刘 波
涉渔涉砂违法犯罪发案明显下降,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旗舰物种栖息地、大龄鱼类资源逐步恢复;江豚种群数量已增至1200多头,多年未见的稀有鱼种重新出现…… 近年来,长江及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显著改善,而这只是江西公安机关持续发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5年来,江西公安机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先后组织部署“昆仑”“清风”“清河”“鄱湖护鸟”“长江禁渔”等系列专项行动,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共破刑事案件2.38万起,全力为护航生态文明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主责主业 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今年4月,上犹县公安机关根据联合巡逻发现的线索,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打掉非法捕捞团伙6个,查明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追缴查扣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该案是江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典型案例之一。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循线追踪、深挖彻查,厘清犯罪团伙组织架构,查清犯罪团伙“运销”渠道,严打组织者和幕后获利者。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发出公安提示函,推动社会治理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有效转变。 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目标任务,严打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冶炼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紧盯砂石资源、瓷土、煤矿、金矿等重要资源,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并深入推进“清风”“清河”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侦破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83起、非法采矿案件1220起,侦破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案件1.6万起。 与此同时,江西公安机关坚决遏制破坏候鸟资源犯罪发生,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侦破破坏候鸟资源犯罪案件14起,查获涉案古树名木109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我们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强化案件经营和挂牌督办,依法严打上下游犯罪,坚决铲除犯罪土壤,让赣鄱大地尽展盎然新貌。”江西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局长程海腾说。 坚持改革创新 构建江西特色警务运行机制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淡水湖,横跨南昌、九江、上饶3市12县,承五河通长江,年均入江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素有“长江之肾”“鱼米之乡”“候鸟天堂”“珍禽王国”等美称,在长江流域发挥着调洪蓄水、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殊生态功能。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鄱阳湖治安稳定和生态保护,创新建立‘大湖治理’新机制。”江西省公安厅水警总队总队长高晓青介绍说,2003年,江西成立由省公安厅等8个省直部门及南昌、九江、上饶3个设区市12个滨湖县(市、区)党委、政府共同参与的联谊联防办,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鄱阳湖综合治理工作。在联谊联防办统一协调推动下,各地各部门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由各自为政到通力协作,严防严打湖区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猎杀候鸟、非法围堰等突出问题,湖区逐步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据了解,江西公安机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创新符合本省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江西省公安厅将原来分散在各警种的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生物安全和长江大保护等领域犯罪侦查打击职能全部划归森林公安局管辖。同时,创新警种协调联动和派出所支撑机制,开发列装勤务工作平台,并依托雷达监测、无人机等对长江、鄱阳湖开展常态化巡查,创新建立水域智能综合防控体系。 坚持协同共治 建立“一江三省四警”协作机制 前不久,江西与湖北、安徽、长航等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建立了“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一江:长江,三省:江西、安徽、湖北,四警:黄冈市公安局、安庆市公安局、九江市公安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完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案件移送等制度,提升打击合力。 “长江大保护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江西省公安厅长江大保护办公室主任刘宁告诉记者,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针对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从2020年6月开始,部署开展了为期3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又部署开展“平安水域”“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等专项行动,向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犯罪发起新一轮凌厉攻势。 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至今,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渔涉砂刑事案件1052起,打掉团伙164个。 “我们坚持靠前担当、协同治理理念,建立完善内部协作和外部联动的护航生态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胡满松介绍说,江西公安机关积极建立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签署闽赣森警战略合作协议,并与浙江省市食药环侦部门就深化跨省线索移交、集群打击、调查取证等区域协作达成意向,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凝聚执法合力。 在与行政执法部门合作方面,江西公安机关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下文,进一步理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的协同配合和部门分工,明确在联勤联动、联合督导、联合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生态环境行刑衔接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 胡满松表示,下一步,江西公安机关将主动靠前、挺膺担当,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攻坚克难,切实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蓝天净土,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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