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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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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中: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诉被告吴传中、第三人陈世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贾旋旋:本院受理刘浩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林国军:本院受理原告韩亚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224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周利军、孙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贵达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保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孙继承、周利军、孙兴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郭保会、常景行、常景训、常晓敏、常晓童、常晓月、常汉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占刚与被上诉人郭保会、常景行、常景训、常晓敏、常晓童、常晓月、常汉盛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平县翰金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贾翠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农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北农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王国强、王进海:本院受理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吉学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海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吉学艳、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75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初惜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立武诉被告贵州初惜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钟关发:本院受理原告邹玉坤诉被告钟关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威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军诉被告毕节威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艾格家具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5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鹏哥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孔鹏:本院受理原告杨永奎诉被告贵州鹏哥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孔鹏、曹家成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苏祥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肖立祥: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辉浩电器经营部与被告江苏福都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正祥、江苏祥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肖立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吴如洪、戴图强: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孙鸣镝、林骥跃、四川尔玛大理石有限公司、吴如洪、廖健玲、戴图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634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1592号 熊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谭德廷与被告熊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15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689号 汤志国:本院受理原告梁海涛诉被告汤志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584号 李占才:本院受理原告张道民、李霞诉被告李占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龙梓晴:本院受理原告蒋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川1322民初33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7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894号 郑道东、朱志勇、宋近亮:原告阜阳市玥迪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663号 陈玉荣、尹学顺:本院受理的中口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玉荣、吴洋、尹学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薛维佳、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与被告薛维佳、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2000元;二、被告薛维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168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3破10号 2023年7月31日,本院根据谈威红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9日依法指定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关于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王嫱、方莉,电话:13855308884、15005533295]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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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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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传中: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诉被告吴传中、第三人陈世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贾旋旋:本院受理刘浩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林国军:本院受理原告韩亚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224民初9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 周利军、孙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贵达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保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孙继承、周利军、孙兴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郭保会、常景行、常景训、常晓敏、常晓童、常晓月、常汉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占刚与被上诉人郭保会、常景行、常景训、常晓敏、常晓童、常晓月、常汉盛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平县翰金丝网制品有限公司、贾翠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河北省农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北农金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王国强、王进海:本院受理石家庄市藁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吉学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中海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吉学艳、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申请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准许原告撤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75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初惜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立武诉被告贵州初惜酒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钟关发:本院受理原告邹玉坤诉被告钟关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威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军诉被告毕节威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艾格家具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5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鹏哥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孔鹏:本院受理原告杨永奎诉被告贵州鹏哥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孔鹏、曹家成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34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苏祥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肖立祥: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辉浩电器经营部与被告江苏福都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正祥、江苏祥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肖立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吴如洪、戴图强:本院受理原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孙鸣镝、林骥跃、四川尔玛大理石有限公司、吴如洪、廖健玲、戴图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634号的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1592号 熊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谭德廷与被告熊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15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永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689号 汤志国:本院受理原告梁海涛诉被告汤志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584号 李占才:本院受理原告张道民、李霞诉被告李占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龙梓晴:本院受理原告蒋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川1322民初330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7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894号 郑道东、朱志勇、宋近亮:原告阜阳市玥迪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4663号 陈玉荣、尹学顺:本院受理的中口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玉荣、吴洋、尹学顺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薛维佳、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与被告薛维佳、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14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吉林省优护家庭医生呼叫中心有限公司乾安县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2000元;二、被告薛维佳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代位理赔款168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3破10号 2023年7月31日,本院根据谈威红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9日依法指定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关于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王嫱、方莉,电话:13855308884、15005533295]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安徽鸿丰达国际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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