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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生活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徐少华
  
  当初选好了教练,练得好好的健身房却要更换教练,尽管课程不变、课时没少,消费者能拒绝吗?又该如何维权呢?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健身房私换教练,消费者要求退还课程余额遭拒绝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2年6月,小袁与某健身房签订《私教购买协议》两份,约定小袁向该健身房教练范某某购买常规私教课程30节、向教练沈某某购买拉伸私教课程15节,小袁向该健身房支付费用13800元。
  随后的一个月里,小袁在该健身房共计上过16节健身课及9节拉伸课。某日,小袁突然被告知教练范某某、沈某某都要离职了。这让小袁感到疑惑且担心,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得好好的,怎么转眼教练就离职了,下一步不会健身房也“跑路”了吧?
  健身房为小袁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为他另行安排健身教练授课,但小袁不同意。双方就协商退款事宜僵持不下,小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完成的课时费6120元。
  承办法官民四庭副庭长雷红莉表示,小袁与健身房签订的《私教购买协议》中已经明确小袁的私教课程授课教练是特定的范某某、沈某某两人,这是协议的重要内容组成,健身房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安排该两位教练向小袁授课。后来因为两位教练离职,健身房无法按照协议履行,已构成根本违约,健身房虽然为小袁安排了其他教练,但是否接受的权利在小袁。如果小袁接受另行安排授课教练,那么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小袁不接受,那么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余额。
  最终,柯桥法院判决解除了小袁与健身房签订的两份《私教购买协议》,并支持了小袁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的诉讼请求。
  雷红莉提醒经营者们应当诚信至上,预付款消费本就是基于消费者对商家信任,预先支付相关费用并延期消费,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预付款消费涉及餐饮、购物、美容、健身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一旦遇到商家关门闭店或卷款“跑路”等情形,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商家,理性适度消费,不要贪图优惠而忽视潜在风险。充值办卡前要根据自己意愿认真拟定服务协议,消费过程中要注意留存消费凭证记录,发现服务异常后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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