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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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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肇庆(广东)8月10日电 记者章宁旦 邓君 通讯员吁青 刘永 今天下午,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肇庆举行,来自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法院共同签署协作协议,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肇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军出席并致辞。 协作机制明确,西江流域法院将共同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重要事项联合会商等四个方面的协作机制,主要包括: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建立审理辅助性事务的委托协助制度、生效判决委托协助执行制度,共同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搭建审判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审理技术资源共享制度、业务培训资源共享制度;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联合宣传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谢青梅、喻连香,全国政协委员聂竹青、黄显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德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蒋太仁,广东高院副院长林碧艳等出席启动仪式。广东肇庆中院、珠海中院,广西梧州中院、百色中院,贵州黔南中院、黔西南中院,云南曲靖中院、文山中院负责人签署协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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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区法院建立协作机制保护珠江流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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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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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肇庆(广东)8月10日电 记者章宁旦 邓君 通讯员吁青 刘永 今天下午,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广东肇庆举行,来自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四省(区)法院共同签署协作协议,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肇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爱军出席并致辞。 协作机制明确,西江流域法院将共同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协助、资源信息共享、裁判标准统一、重要事项联合会商等四个方面的协作机制,主要包括:构建跨域重大案件一体处理制度,建立审理辅助性事务的委托协助制度、生效判决委托协助执行制度,共同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搭建审判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审理技术资源共享制度、业务培训资源共享制度;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实践探索;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联合宣传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谢青梅、喻连香,全国政协委员聂竹青、黄显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德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蒋太仁,广东高院副院长林碧艳等出席启动仪式。广东肇庆中院、珠海中院,广西梧州中院、百色中院,贵州黔南中院、黔西南中院,云南曲靖中院、文山中院负责人签署协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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