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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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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浙0482民初1909号 蒋春香(身份证号码:330482199704231522):本院受理原告徐晓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1909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遗失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一份,号码00100041 31857256,申请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收款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出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开发区支行,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出票日期2023年3月15日。现持票人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行为无效。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809号 付从国:本院受理原告王为军诉付从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710号 王勇、杨露、瞿冬梅:本院受理原告马强与被告王勇、杨露、第三人瞿冬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马强、第三人瞿冬梅借款本金16475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2023年3月29日起,以借款本金16475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马强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0955号 被告贵州核黄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妮儿核黄建设(江苏)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利格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9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贵州核黄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工程设备款692305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返还原告合同履约金20万元,安妮儿核黄建设(江苏)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347号 江苏铸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学龙与徐州送变电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34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87651.29元及逾期利息(以240473.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55%自2021年7月17日计算至2023年7月16日,以287651.2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55%自2023年7月1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本案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变更诉请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716号 张奕:本院受理原告徐小佛与被告张奕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71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返还合伙费用1500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096号 徐州匠诺装饰有限公司、徐州筑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鹿存腾: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红艳与被告徐州匠诺装饰有限公司、徐州筑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鹿存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096号案件的判决书及上诉须知。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298号 徐州润阳伟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29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463735.37元,并请依法确认该工程款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被告对以上诉讼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华荣(公民身份号码:42282619800704502X):本院受理原告向开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2802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东风:本院受理的原告任常明诉被告东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程序转换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莫从凤:本院受理原告岳德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149500元及利息人民币8970元,一年期产生的利息起止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二、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刘力荣:本院受理原告刘安涛与被告北川羌族自治县小坝镇坝地村村民委员会、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力荣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禹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唐祥龙:本院受理原告胡少华与被告唐祥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禹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易友明、巩秀:本院受理原告陆凤、沈小平与被告易友明、巩秀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9日上午13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禹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苏自明:本院受理原告贾兴成与被告苏自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禹里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於建富、杭州宝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阳阳诉被告於建富、杭州宝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二被告支付给原告购车款106701.25元、违约金35567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王贵鹏:本院受理的原告彭永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海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谢亮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3﹞第26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韩辛桐(身份证号231121199508181327):本会受理申请人辽阳市舞歌文化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艺人经纪协议》合同纠纷一案【(2021)辽仲字第192号】,申请人请求:1、依法裁决你支付申请人违约金50万元;2、本案仲裁费由你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手册及仲裁员名单、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选定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3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答辩期15天、举证期30天、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15天(共计30天)。期满后,如未选定仲裁员,将根据本会《仲裁规则》第二十一条、七十三条,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员李文、王宏霞担任本案仲裁员,指定仲裁员屈乐文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由上述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10月20日下午2:00时(地址: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河东路9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510室)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
辽阳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遗失声明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遆明娥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1JEP178)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声明作废。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遆明娥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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