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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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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吴志刚:本院受理承卫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包诚:本院受理赵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359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单沈彬:本院受理赵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359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绍兴奇匠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上海任轩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怀晟纺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钱正荣:本院受理无锡亿美家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叶玉祝: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2023)云0581民初408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叶玉祝立即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122028.57元,并支付2023年5月30日起按信用卡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费用;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柯银华:本院受理赵兴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购沙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沙子订金1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2022)苏183邢初344号 徐婷芳: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吴孝机、吴磊、吴琳与被告人严兆云、附带民事被告人徐婷芳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2)苏1183邢初34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井伟:本院受理王胜杰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3)苏0281民初86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志祥:本院受理江阴市文林瑞农农资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韦创源:本院受理江苏东维通风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281民初11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蔡泽军:本院受理黄振彬与你、刘有宇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23年9月7日15时35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黄日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321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李青龙:本院受理施永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217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1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志军:本院受理韦立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972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迪辉:本院受理陈绍尧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3)粤1427民初8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志强:本院受理何荣彬与你、钟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志强、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荣彬与你们、钟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王为广、吕福荣: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依法送达公告(2023)新2201民初391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安丽权:本院受理陈建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公告(2023)新2201民初390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韩凤侠:原告丁春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2民初257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营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王磊:原告丁春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2民初257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营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丁广慧:本院受理原告薛书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海南储茂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乐清市惠普照明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55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10月7日15:0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十二楼;联系电话:0577-88336162) 温州仲裁委员会 飞和汽车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国象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34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申请人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20日内。本委将于2023年10月17日9:0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联系电话:0577-88960762) 温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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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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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吴志刚:本院受理承卫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329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包诚:本院受理赵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359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单沈彬:本院受理赵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359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绍兴奇匠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轩业贸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须知、权利义务、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上海任轩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怀晟纺织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6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钱正荣:本院受理无锡亿美家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长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叶玉祝: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2023)云0581民初408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叶玉祝立即向原告偿还信用卡欠款122028.57元,并支付2023年5月30日起按信用卡合约约定计算的利息、费用;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柯银华:本院受理赵兴娜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购沙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沙子订金1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8: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2022)苏183邢初344号 徐婷芳: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吴孝机、吴磊、吴琳与被告人严兆云、附带民事被告人徐婷芳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3日作出(2022)苏1183邢初34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井伟:本院受理王胜杰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3)苏0281民初861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志祥:本院受理江阴市文林瑞农农资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韦创源:本院受理江苏东维通风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281民初11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长泾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蔡泽军:本院受理黄振彬与你、刘有宇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原告举证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2023年9月7日15时35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刘建:本院受理黄日艺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321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17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李青龙:本院受理施永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217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11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志军:本院受理韦立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972号起诉书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小额诉讼程序转普通程序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交。定于2023年9月2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迪辉:本院受理陈绍尧诉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2023)粤1427民初8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志强:本院受理何荣彬与你、钟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5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陈志强、蕉岭嘉鑫发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何荣彬与你们、钟新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王为广、吕福荣: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依法送达公告(2023)新2201民初3918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安丽权:本院受理陈建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公告(2023)新2201民初390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韩凤侠:原告丁春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2民初2574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营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王磊:原告丁春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22民初2572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营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 丁广慧:本院受理原告薛书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冀08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海南储茂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乐清市惠普照明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55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及相关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5日、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10月7日15:00在本委第三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十二楼;联系电话:0577-88336162) 温州仲裁委员会 飞和汽车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浙江国象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你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347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申请人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选定仲裁员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20日内。本委将于2023年10月17日9:00在本委第四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请你公司于开庭3日前来本委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联系电话:0577-88960762) 温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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