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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法评

( 2023-07-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路怒”解决不了交通纠纷
  近日,江苏南京一男子驾车行驶至某路口时,因行车问题与胡某某(女,24岁)等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肢体冲突。该男子将女子击倒在地并致其牙齿损伤。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交通通行的过程中,因堵车等因素造成一定的急躁情绪可以理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发泄,甚至出手伤人。这不仅会将自己或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还会让好好的马路变成“角斗场”,进而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我们身处法治社会,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路怒”解决不了交通纠纷等问题,反而会制造问题。每个人遇到矛盾、发生纠纷时,首先应考虑的是遇事找法、依法办事,想要靠暴力和拳头发泄负面情绪,最终只能伤人又“伤己”。 (常鸿儒)  

  食品标签岂能“雾里看花”
  近日,有媒体记者走访了上海多家超市,发现许多食品的生产日期打印在包装的位置各异、字体大小也不统一,有的产品对生产日期标识位置的提示也较为模糊。许多消费者表示,在选购商品时要想找到生产日期十分麻烦。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然而,由于临近过期的商品不易销售,一些商家就在标注相关日期信息时耍起小聪明,导致消费者稍不注意,就掉入商家的圈套之中。这种模糊关键信息的做法,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中要求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的规定。因此,对此类乱象必须予以整治,不能让食品标签“雾里看花”。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处罚相关行为,从而震慑倒逼其他企业依法经营;另一方面,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一旦发现类似产品,要自觉抵制,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王雨桐)  

法律权威不容挑衅
  近日,上海一男子因不满法院判决遂抗拒司法执行,不仅在电话中对执行法官进行言语挑衅,还向执行法官寄送了一份装有冥币及符箓的包裹,并在上面写满辱骂申请执行人的文字。随后,法院综合上述事实,决定对该男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司法拘留十日。

  依法履行法院判决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该男子多次明确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甚至以迷信、诅咒的方式公然耍赖,抵制司法执行活动开展,这种挑衅法律的行为,不仅将自己的愚昧无知暴露无遗,更会因为亵渎司法权威而受到制裁。法院依法对这名男子采取处罚措施,尽可能地挽回申请执行人的损失,不仅顺应了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要求,同时也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刘紫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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