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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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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亚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多警种合作,破获一起某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利用客户信息注册网络账号“接码”进行非法牟利案件。 今年6月2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发现,乌市高新区(新市区)杨某疑似从事“接码”不法活动。 据悉,“接码”系新型网络犯罪“黑灰产”的一种,主要手段是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手机号码在各类应用软件平台注册账号,然后将注册好的账户卖给上游“客户”,上游“客户”即可使用开通好的账户进行“引流”、诈骗及其他相关“黑灰产”营销。 获取线索后,乌市公安局各警种密切协作,随即在某手机店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当场查获作案手机5部、手机SIM卡94张。 杨某供述称,今年3月,他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广告了解到“接码”牟利方式后,在各大平台注册账号卖给上游“客户”,共非法获利1.8万余元,其还交代自己用来“接码”的手机号码主要由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郝某提供,他通过买卖手机时与其相识。 6月24日,民警将嫌疑人郝某抓获。 经讯问,郝某交代说,她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新办、注销、挂失等方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杨某提供电话卡400余张,涉及开办人员110人,共获利5700余元。 目前,上述两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目前掌握的线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将继续组织专人进一步开展侦查,深挖行业内的“毒瘤”,以斩断乌市“黑灰产”链条,为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锁”提供有力保障。 警方还提醒说,通信运营商应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员工上门开卡、验卡服务流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信、物流、电商等行业员工应不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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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警方告破人工“接码”新型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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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客户信息注册网络账号非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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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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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李亚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多警种合作,破获一起某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利用客户信息注册网络账号“接码”进行非法牟利案件。 今年6月22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发现,乌市高新区(新市区)杨某疑似从事“接码”不法活动。 据悉,“接码”系新型网络犯罪“黑灰产”的一种,主要手段是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手机号码在各类应用软件平台注册账号,然后将注册好的账户卖给上游“客户”,上游“客户”即可使用开通好的账户进行“引流”、诈骗及其他相关“黑灰产”营销。 获取线索后,乌市公安局各警种密切协作,随即在某手机店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当场查获作案手机5部、手机SIM卡94张。 杨某供述称,今年3月,他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广告了解到“接码”牟利方式后,在各大平台注册账号卖给上游“客户”,共非法获利1.8万余元,其还交代自己用来“接码”的手机号码主要由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员郝某提供,他通过买卖手机时与其相识。 6月24日,民警将嫌疑人郝某抓获。 经讯问,郝某交代说,她利用工作便利,通过新办、注销、挂失等方式,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杨某提供电话卡400余张,涉及开办人员110人,共获利5700余元。 目前,上述两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目前掌握的线索,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将继续组织专人进一步开展侦查,深挖行业内的“毒瘤”,以斩断乌市“黑灰产”链条,为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锁”提供有力保障。 警方还提醒说,通信运营商应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员工上门开卡、验卡服务流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信、物流、电商等行业员工应不断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未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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