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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张昊 一年时间已过半,上半年各项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如何?修订后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用是否充分发挥?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商2023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结合深化主题教育,有针对性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监督办案趋势,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提炼规律,构建系统、科学、精准、全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体系,实事求是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主要目的是通过办案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应勇指出,分析数据、研判数据,重在通过数据的变化,把握检察业务工作动态和趋势,发现和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监督办案质效。要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养成辩证思维习惯,正确处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检察业务部门要与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良性互动,共同拿出有数据、有情况、有观点、有对策的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各级检察院检委会特别是最高检检委会作为检察业务决策机构,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带动检察履职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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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会商情况,应勇指出,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各项检察业务在以往良好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稳中求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要加强对下指导和引导。刑事检察要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和法律监督等基本职能,关键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刑事执行检察要认真落实“两高三部一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减假暂”案件的监督。民事检察要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办案力度,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行政检察要在充分、有力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质量优先、精准规范,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个关键,推动以“诉”的方式和形态解决问题,“起诉一件、促治一片”。未成年人检察要坚持依法打击和有效预防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健全完善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检察重在办案,要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大实绩。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富矿”,要强化反向审视功能,善于从信访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在融合履职中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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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召开检委会会议分析研判会商上半年业务数据 应勇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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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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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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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4日讯 记者张昊 一年时间已过半,上半年各项检察业务开展情况如何?修订后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作用是否充分发挥?7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商2023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结合深化主题教育,有针对性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要加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监督办案趋势,找准问题、总结经验、提炼规律,构建系统、科学、精准、全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体系,实事求是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主要目的是通过办案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应勇指出,分析数据、研判数据,重在通过数据的变化,把握检察业务工作动态和趋势,发现和找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监督办案质效。要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养成辩证思维习惯,正确处理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关系。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检察业务部门要与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良性互动,共同拿出有数据、有情况、有观点、有对策的分析报告,提供决策参考。各级检察院检委会特别是最高检检委会作为检察业务决策机构,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发展全局的高度,针对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带动检察履职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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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会商情况,应勇指出,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各项检察业务在以往良好基础上持续健康发展,稳中求进、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要加强对下指导和引导。刑事检察要切实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侦查和法律监督等基本职能,关键是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刑事执行检察要认真落实“两高三部一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减假暂”案件的监督。民事检察要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办案力度,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行政检察要在充分、有力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规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质量优先、精准规范,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准确把握“可诉性”这个关键,推动以“诉”的方式和形态解决问题,“起诉一件、促治一片”。未成年人检察要坚持依法打击和有效预防两手抓、两手硬,进一步规范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健全完善综合保护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检察重在办案,要提升综合履职能力,加大办案和监督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大实绩。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富矿”,要强化反向审视功能,善于从信访案件中发现监督线索,在融合履职中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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