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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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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人唐仕华申请要求失踪人唐成法宣告死亡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6月15日立案受理。经审查:唐成法,男,1965年2月13日生,布依族,户籍地为贵州省长顺县睦化乡大桥村岩脚组,公民身份号码:522729196502134212,自2018年7月起走失,至今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出此公告寻找唐成法下落,希望唐成法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即日起与本院联系,自公告之日起期限为一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左晗玥:锡山区蘑菇头租赁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苏0205民初38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钱国贤:陶崇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原告诉请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4000元及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茹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8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朱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8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何文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微:本院受理原告董岳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2023)吉0322民初241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董岳诉讼请求:1.婚生一子董旭亮由张微抚养变更为董岳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每月1000元整;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在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王海、于海艳:本院受理原告王志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2023)吉0322民初227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王志龙诉讼请求:1、请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本金24910元,利息47079.9元(本金24910元,月利率1.5%,自2012年12月13日至2023年5月28日共计126个月),合计人民币71989.9元;2、请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在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刘立冬:本院受理原告杨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2023)吉0322民初243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和开庭传票。杨柏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40896.00元及利息(自2021年11月30日起到2023年5月4日止,利息按月利一分二计算8342.78元,共计:49238.7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在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在梨树县人民法院郭家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
周志秀: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程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志秀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保全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戚庆军:本院受理蔡继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23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戚庆军:本院受理蔡继颂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23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戚庆军:本院受理王杰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23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孙磊:本院受理原告张婷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陕西文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娜、王庆、南金巧诉深州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1105号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杨永森、陆明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杨永森、陆明贞、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雪、沈军刚:原告王维海与你们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2023)皖1182民初153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2023)皖0225破6号之一 本院根据安徽万泰电缆有限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作出(2023)皖0225破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安徽万泰电缆有限公司和解协议并终止安徽万泰电缆有限公司和解程序。特此公告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5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3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扬中市创易电器厂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19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42112、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亿开实业有限公司、收款人台州市蒂赫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观海卫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6月13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2月1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5号之二 本院于2023年3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常州都旺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20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56239、金额2万元、出票人宁波权盛钢铁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道禾钢铁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分行、出票日期2021年3月29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9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6号 本院于2023年4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浙江旭川树脂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30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39474、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依比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德拉吉服饰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11月10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5月10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6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4月1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洪泽县优加速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30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9038、金额5万元、出票人宁波市龙嘉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温州疆昊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2年9月7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3月7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44号 申请人瑞安市云式五金经营部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428412、金额为100000元、出票人为杭州道禾钢铁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城关区瓜西西火锅餐饮店:本委受理申请人王霞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加班费等的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6日14时00分(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审理(地址:兰州市高新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F座3楼仲裁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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