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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黄埔海关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多元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上年下降43%,新发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75%。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黄埔海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多元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着力打造“埔关公律”品牌,试点开展公职律师跨层级、跨部门、跨辖区协作;培育东江口、沙田海关两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对争议分类分级针对性施策化解和“一站式”解纷,引导行政相对人在协商、调解、和解、复议、诉讼等多元化、有梯度的争议解决方案中选择经济便捷的方式。 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上年下降43%,新发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75%,审结的11宗复议案件中,10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91%;今年1月至5月,审结行政复议案8宗,复议化解率达100%,并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 把好争议化解“主动脉” 记者了解到,2020年至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约占全国海关案件总数的1/10。为强化责任担当,把好争议化解“主动脉”,黄埔海关在全国海关率先出台预防化解行政争议24条措施,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对执法质量和争议化解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链条上下、左右、前后主体的协调联动,明确业务结合部的责任共担。通过关长办公会、案件审理委员会等,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决定的集体审议。优化行政执法的层级管辖和地域管辖,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争取矛盾就地解决。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复检权,黄埔海关将监管防线、争议化解前移一步。2021年9月,某公司进口一批胶磁再生料,初检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当事人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因两次鉴定结果不一致,黄埔海关将相关材料上报海关总署提请会同生态环境部专家研判,最终判定该批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收到裁决后,表示接受裁决结果,愿意配合海关进行后续处置并积极履行固废退运义务,对海关执法的公开公正表示认可和支持。 黄埔海关现有公职律师101名,成立了19个“公职律师服务团队”,建立了“一口岸一公律岗”“一条线一团队”“首席公职律师”等工作机制,构筑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法治立体服务保障机制。特别是着力打造“埔关公律”品牌,试点开展公职律师跨层级、跨部门、跨辖区协作,为解决执法疑难、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执法统一、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提供了可探索的样本。 2020年5月,某高新科技企业申报出口选矿剂504吨,经海关检验认定属于危险货物,货物包装不符合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监管要求,又时逢暴雨天气,货柜堆存在码头有较大安全风险。当时,货柜要转运该由谁来审批、谁来监管存在疑难。黄埔海关首席公职律师袁炜迅速调请了3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公职律师连夜研究,厘清各单位法定职责,提出了由海关与港口各单位合力推动、主管机关批准道路运输的法律意见。深夜,危险货物在暴雨来临前被安全转移,风险得以及时排除。 以品牌建设促执法效果 黄埔海关所属东江口海关主要负责对广州片区属地企业和口岸进出口企业的稽查执法工作。该关通过探索“沉浸式”普法新模式、创建行政争议风险甄别机制等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品牌建设促执法效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在东江口海关,走进一间标有“妙稽查工作组”牌子的办公室,记者看到有不少企业赠送的奖牌:“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廉洁执法热忱助企”…… “妙稽查工作组”是黄埔海关结合关区贸易实际于2019年成立的以女性干部为主的专项稽查工作组,专注于特许权使用费、特殊关系转移定价等方面的研究,旨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贸易秩序,寻求执法效益的最大化。 “2021年,我们在对上海某公司申报进口聚乙烯等化工品开展贸易调查中发现,同品牌同型号货物的申报进口价格比其他进口商低,而毛利水平偏高,遂对该企业开展稽查核实。”“妙稽查工作组”领衔人冼妙颜向记者讲述说,针对该企业进出口规模及数据庞大、拖延提交资料、合同单证全外文等困难,工作组严格依法行政,仔细甄别企业财报锁定关键证据。经过反复政策宣讲,最终获得了企业的认可和配合,转移定价纠错补税人民币5200多万元。事后,该公司负责人向海关赠送牌匾,对工作组表示感谢。特别是该企业在海关的合规指导下,在广东惠州还加大了投产。 东江口海关探索“沉浸式”普法新模式,创建“VR+5G”普法阵地。利用VR一体机设备和5G通信技术,设立“普法云课程”,实景连线企业开展“网上专家会诊”,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精细化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构建起多样化、精准化、立体化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新格局。 依托“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东江口海关充分运用处罚告知、听证、稽查征求意见等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的程序,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对争议较大的案件,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公职律师组成争议化解小组,面对面约谈企业负责人,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回应其合理诉求,在维护海关执法权威的同时促进案结事了。今年1月至5月,东江口海关在执法环节化解矛盾争议45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将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起。 发挥诉源治理前哨作用 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也是黄埔海关确立的“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之一,该关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前哨”和“堡垒”作用,畅通关企沟通桥梁,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为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解决“主力军”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下设了“老钟工作室”,由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经验丰富的钟宗平牵头公职律师等组成专家团队。 走进老钟工作室,记者看到几乎整面墙上醒目地挂着“我们的承诺”,其中“热心询问、诚心倾听、细心解答、耐心引导”的“四心”工作法还做成了宣传海报。“我们依托基层工作站平台,充分发挥‘老钟工作室’专家团队优势,通过与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妥善解决执法争议,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切实达到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目的。”沙田海关处置科科长沈毅说。“老钟工作室”挂牌成立以来,采取“四心”工作法,成功化解行政执法争议21起,成为行政争议的调处中心。 2022年4月,深圳某公司申报进口1万余双帆布鞋,经查验,相关货物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依法申请扣留相关货物。当事人对此异议强烈,拟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当面沟通,沙田海关清晰、明确地解释了相关规定,当事人也认识到扣留侵权货物是海关法定职责。随后,当事人在海关指引下找到了合法、高效的争议解决渠道。 沙田海关充分依托“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积极宣讲海关政策法规和企业关心关注的业务堵点难点,注重发挥一线业务科室“见货见人”和“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及时妥善应对处置日常各类矛盾争议,确保“小事不出科、大事不出关,矛盾不上交”,实现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机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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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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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黄埔海关新发行政诉讼数量下降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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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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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黄埔海关公职律师近日参加由广东省司法厅举办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讲解民法典和海关法知识。
胡韶芬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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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黄埔海关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多元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上年下降43%,新发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75%。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黄埔海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构建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多元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不断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着力打造“埔关公律”品牌,试点开展公职律师跨层级、跨部门、跨辖区协作;培育东江口、沙田海关两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对争议分类分级针对性施策化解和“一站式”解纷,引导行政相对人在协商、调解、和解、复议、诉讼等多元化、有梯度的争议解决方案中选择经济便捷的方式。 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上年下降43%,新发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75%,审结的11宗复议案件中,10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91%;今年1月至5月,审结行政复议案8宗,复议化解率达100%,并保持行政诉讼“零败诉”。 把好争议化解“主动脉” 记者了解到,2020年至2022年,黄埔海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约占全国海关案件总数的1/10。为强化责任担当,把好争议化解“主动脉”,黄埔海关在全国海关率先出台预防化解行政争议24条措施,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单位对执法质量和争议化解承担主体责任,加强执法链条上下、左右、前后主体的协调联动,明确业务结合部的责任共担。通过关长办公会、案件审理委员会等,强化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决定的集体审议。优化行政执法的层级管辖和地域管辖,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争取矛盾就地解决。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复检权,黄埔海关将监管防线、争议化解前移一步。2021年9月,某公司进口一批胶磁再生料,初检鉴定为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当事人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因两次鉴定结果不一致,黄埔海关将相关材料上报海关总署提请会同生态环境部专家研判,最终判定该批货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收到裁决后,表示接受裁决结果,愿意配合海关进行后续处置并积极履行固废退运义务,对海关执法的公开公正表示认可和支持。 黄埔海关现有公职律师101名,成立了19个“公职律师服务团队”,建立了“一口岸一公律岗”“一条线一团队”“首席公职律师”等工作机制,构筑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法治立体服务保障机制。特别是着力打造“埔关公律”品牌,试点开展公职律师跨层级、跨部门、跨辖区协作,为解决执法疑难、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执法统一、强化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海关建设提供了可探索的样本。 2020年5月,某高新科技企业申报出口选矿剂504吨,经海关检验认定属于危险货物,货物包装不符合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监管要求,又时逢暴雨天气,货柜堆存在码头有较大安全风险。当时,货柜要转运该由谁来审批、谁来监管存在疑难。黄埔海关首席公职律师袁炜迅速调请了3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公职律师连夜研究,厘清各单位法定职责,提出了由海关与港口各单位合力推动、主管机关批准道路运输的法律意见。深夜,危险货物在暴雨来临前被安全转移,风险得以及时排除。 以品牌建设促执法效果 黄埔海关所属东江口海关主要负责对广州片区属地企业和口岸进出口企业的稽查执法工作。该关通过探索“沉浸式”普法新模式、创建行政争议风险甄别机制等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品牌建设促执法效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在东江口海关,走进一间标有“妙稽查工作组”牌子的办公室,记者看到有不少企业赠送的奖牌:“高效规范办实事热情贴心为企业”“廉洁执法热忱助企”…… “妙稽查工作组”是黄埔海关结合关区贸易实际于2019年成立的以女性干部为主的专项稽查工作组,专注于特许权使用费、特殊关系转移定价等方面的研究,旨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正常贸易秩序,寻求执法效益的最大化。 “2021年,我们在对上海某公司申报进口聚乙烯等化工品开展贸易调查中发现,同品牌同型号货物的申报进口价格比其他进口商低,而毛利水平偏高,遂对该企业开展稽查核实。”“妙稽查工作组”领衔人冼妙颜向记者讲述说,针对该企业进出口规模及数据庞大、拖延提交资料、合同单证全外文等困难,工作组严格依法行政,仔细甄别企业财报锁定关键证据。经过反复政策宣讲,最终获得了企业的认可和配合,转移定价纠错补税人民币5200多万元。事后,该公司负责人向海关赠送牌匾,对工作组表示感谢。特别是该企业在海关的合规指导下,在广东惠州还加大了投产。 东江口海关探索“沉浸式”普法新模式,创建“VR+5G”普法阵地。利用VR一体机设备和5G通信技术,设立“普法云课程”,实景连线企业开展“网上专家会诊”,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精细化法律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构建起多样化、精准化、立体化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新格局。 依托“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东江口海关充分运用处罚告知、听证、稽查征求意见等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的程序,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对争议较大的案件,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公职律师组成争议化解小组,面对面约谈企业负责人,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回应其合理诉求,在维护海关执法权威的同时促进案结事了。今年1月至5月,东江口海关在执法环节化解矛盾争议45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将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起。 发挥诉源治理前哨作用 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也是黄埔海关确立的“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之一,该关充分发挥诉源治理“前哨”和“堡垒”作用,畅通关企沟通桥梁,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为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解决“主力军”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下设了“老钟工作室”,由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经验丰富的钟宗平牵头公职律师等组成专家团队。 走进老钟工作室,记者看到几乎整面墙上醒目地挂着“我们的承诺”,其中“热心询问、诚心倾听、细心解答、耐心引导”的“四心”工作法还做成了宣传海报。“我们依托基层工作站平台,充分发挥‘老钟工作室’专家团队优势,通过与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妥善解决执法争议,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切实达到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目的。”沙田海关处置科科长沈毅说。“老钟工作室”挂牌成立以来,采取“四心”工作法,成功化解行政执法争议21起,成为行政争议的调处中心。 2022年4月,深圳某公司申报进口1万余双帆布鞋,经查验,相关货物涉嫌侵犯某公司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依法申请扣留相关货物。当事人对此异议强烈,拟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当面沟通,沙田海关清晰、明确地解释了相关规定,当事人也认识到扣留侵权货物是海关法定职责。随后,当事人在海关指引下找到了合法、高效的争议解决渠道。 沙田海关充分依托“枫桥经验”基层工作站,积极宣讲海关政策法规和企业关心关注的业务堵点难点,注重发挥一线业务科室“见货见人”和“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及时妥善应对处置日常各类矛盾争议,确保“小事不出科、大事不出关,矛盾不上交”,实现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机制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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