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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张孙庆:本院受理陈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30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30破6号 本院根据仲西的申请于2023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江苏天扬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27日指定江苏昂格律师事务所为天扬公司破产管理人。天扬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8月5日前,向天扬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盱眙县洪武大道18-1号洪武花苑2幢1005室;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39151638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天扬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天扬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8月14日9时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天扬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唐华: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蓉城镇长平轮胎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1637号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8月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高俊枫:本会于2023年5月29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市高要区靓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你的委托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肇仲案字253号,本案适用简易仲裁程序。本会经采取多种形式未能有效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8月15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9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海南师大琼中中心幼儿园:本委已受理陈小娟、王丽蓉、蔡丽群、符丽琴、王倩雯、吴金星、何洋、张桑、盘金菊、许井鹏、杨兰菊、黎舒莹、盘海梅、蔡夫飞、王夏婷、王清芳、何小灵、黄秋菊、李诗成、苏绍凤、蔡素英、郭美玲、李小燕、余佳、陈建葵、王丽袖、邓仁莲、杨华、汪小丹、胡少燕、王丽萍、王菲、张海霞、卓有仕、杨丽、王国群、邓媛媛、李雪营、陈升群、王彩霞、蒋香玉、梁芳等42人与被申请人你幼儿园劳动争议一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207号-第248号),并定于2023年8月15日至8月24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幼儿园,现依法向你幼儿园公告送达应诉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限你幼儿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琼中县汽车站对面,国兴大道197号三楼,联系电话:0898-86231511)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重庆万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明球诉你们单位工伤待遇、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依法裁决。因无法联系你们单位,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庐劳人仲案字[2023]632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盛海景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云创等8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云厨房扎啤美食广场:本委受理的潘义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503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宾利凯乐(海南)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洪祊利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71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218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任磊:本委受理的胡明兵与武汉宸鹏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海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任磊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41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176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中南绿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安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7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263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易品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傅茹茵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60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0: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旅(海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刘福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059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5: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博梵(广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潘德斌、黄奕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014、1015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0: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元创时代(海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潘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59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苏建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覃朝霞、陈永殿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791、794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09: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增加)、申请书副本(增加)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合安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肖建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63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太美盛宴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薛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26号),并定于2023年9月6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康田君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朱智冬、朱智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17、818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10: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周村丫丫乐商行:本委已受理耿文静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周劳人仲案字[2023]第36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7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16号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533-616697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欣、孙景华、王春成、丹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丹东青苹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60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3年8月31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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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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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张孙庆:本院受理陈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1427民初30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2023)苏0830破6号 本院根据仲西的申请于2023年5月12日裁定受理江苏天扬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扬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6月27日指定江苏昂格律师事务所为天扬公司破产管理人。天扬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8月5日前,向天扬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淮安市盱眙县洪武大道18-1号洪武花苑2幢1005室;联系人:吴强;联系电话:1391516388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天扬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天扬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8月14日9时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从即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天扬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唐华:本院受理原告青阳县蓉城镇长平轮胎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皖1723民初1637号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8月1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高俊枫:本会于2023年5月29日受理申请人肇庆市高要区靓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你的委托合同纠纷,案号为(2023)肇仲案字253号,本案适用简易仲裁程序。本会经采取多种形式未能有效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法律文书。本案将于2023年8月15日组成仲裁庭,定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北路55号肇庆仲裁委员会不公开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3年9月15日前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前。请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肇庆仲裁委员会 海南师大琼中中心幼儿园:本委已受理陈小娟、王丽蓉、蔡丽群、符丽琴、王倩雯、吴金星、何洋、张桑、盘金菊、许井鹏、杨兰菊、黎舒莹、盘海梅、蔡夫飞、王夏婷、王清芳、何小灵、黄秋菊、李诗成、苏绍凤、蔡素英、郭美玲、李小燕、余佳、陈建葵、王丽袖、邓仁莲、杨华、汪小丹、胡少燕、王丽萍、王菲、张海霞、卓有仕、杨丽、王国群、邓媛媛、李雪营、陈升群、王彩霞、蒋香玉、梁芳等42人与被申请人你幼儿园劳动争议一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207号-第248号),并定于2023年8月15日至8月24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幼儿园,现依法向你幼儿园公告送达应诉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限你幼儿园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琼中县汽车站对面,国兴大道197号三楼,联系电话:0898-86231511)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重庆万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陈明球诉你们单位工伤待遇、补偿等劳动争议一案已依法裁决。因无法联系你们单位,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庐劳人仲案字[2023]6329号仲裁裁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盛海景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云创等8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5:3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云厨房扎啤美食广场:本委受理的潘义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503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宾利凯乐(海南)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洪祊利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2〕第171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218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任磊:本委受理的胡明兵与武汉宸鹏暖通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海岳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珠海格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任磊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41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处,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176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中南绿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安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73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仲裁裁决书(琼劳人仲裁字〔2023〕263号),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易品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傅茹茵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60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0:3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旅(海南)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刘福丰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059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5: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博梵(广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潘德斌、黄奕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1014、1015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0: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元创时代(海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潘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59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苏建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覃朝霞、陈永殿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791、794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09: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增加)、申请书副本(增加)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合安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肖建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63号),并定于2023年9月4日15:0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太美盛宴服饰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薛柏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26号),并定于2023年9月6日09:00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康田君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朱智冬、朱智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琼劳人仲案字〔2023〕第817、818号),并定于2023年9月5日10:30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单位,限你单位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69号艺苑大厦10楼,联系电话:0898-6531132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周村丫丫乐商行:本委已受理耿文静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一案(周劳人仲案字[2023]第36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8月7日14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16号一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533-6166975)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博市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欣、孙景华、王春成、丹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丹东青苹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60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3年8月31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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