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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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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新强:本院受理曾展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425号 祖海鹏:本院受理原告侯婧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42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4226号 钱勇:本院受理原告杨留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雨熙:本院受理的原告乌兰速汇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2023)青282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黄骅市成润面业食品有限公司、李根田:本院受理原告黄骅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北黄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沧民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豪:本院已经受理原告韩雪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260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在高新法庭第五审判庭(燕头派出所对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黄坤山:本院原告郑振威与被告黄坤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40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刁艳敏:本院原告郑旭招与被告刁艳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47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锐:本院原告郑旭招与被告李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施金贵:本院原告张林炉与被告施金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2650号之二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广州辉杰家具有限公司、欧志军、冯艳钗:本院原告浙江恒裕智能家具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辉杰家具有限公司、欧志军、冯艳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方程: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贤俊数控铣床加工中心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1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乐清忠祥电气有限公司宁波象保合作区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唐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与乐清忠祥电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673号之二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金伟信:本院受理原告郑乐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673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吴如平:本院受理原告婺源县佐佑空间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与温州聚飞鞋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18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昆明长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大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营口能科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帅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科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铄键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温州朗韵工贸有限公司、江苏三润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97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无锡邦远电气有限公司、钱俊:本院受理原告陈莲香环宇高科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成都博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苏州乐霞贸易有限公司、松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学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成都煜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温州品贺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德帆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7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家家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松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沈光真空电器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行势景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品贺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德帆电气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75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成都金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家家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都达成欣荣商贸有限公司、松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黄天雄: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乐元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丰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行势景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温州品贺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德帆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徽开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学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市林安电器塑胶配件厂、乐清市华东树脂电器厂、浙江学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丁绍军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78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660号 龚小利: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克平与被告龚小利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660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2323号 郑丽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万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再圭、郑丽明、温兴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8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清算公告
  2020年3月湖南省岳阳市塑料一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决定清算解散,并成立清算组,现清算组已进入清算扫尾阶段。2020年12月15日,湖南省岳阳市塑料一厂已在《岳阳日报》刊登清算公告。现再次登报通知,请所有相关债权人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厂清算组申报债权、办理债权登记及分配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及相关权利,本厂将依法进行清算。特此公告。
  清算组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建设北路120号猫眼公寓。
  清算组联系人:李秋保
  联系电话:13707307376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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