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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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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何凤鸣、陆萍兰:本院受理蒋焕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徐州悦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宏沥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浙江六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欣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周建标:本院受理彭忠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孙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华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永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88152元及利息,利息以388152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标准为基数,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宁乡友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我委受理你公司职工万爱涛的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作出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编号:文劳鉴〔2023年〕12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川立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唐辉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琼9005工认〔2023〕0004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立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唐辉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3〕4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余福中: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玉华与你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3)徐仲裁字第02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魏改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天志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435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栗振国: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295号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张志刚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江苏中天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正隆干混砂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393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李艳梅任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刘致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657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佳燕: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仲裁员靳海林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30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赵童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仲裁员靳海林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33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朱天宇:本委受理的袁佳成与你方的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2)嘉仲字第07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张旭阳:本会受理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你方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0592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6月7日作出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晋仲字第24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晋中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晋中仲裁委员会 王鹏(421125198*****1331):本于2023年6月9日受理了申请人黄冈市怡盛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黄仲案字第07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第30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12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孙笑、李贤秋、羊贤青、王秀艳、符秀劝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第114至118号),并定于2023年8月22日8时30分开庭审理。因你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至本委处签收相关仲裁文书,本委对你公司进行邮寄送达。经邮寄送达后,因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签收,亦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仲裁文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电话:0898-2669835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海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小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87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伟懋聚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刘德建诉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案号2023-533号,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3年8月18日11时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各提存受领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将应退还各受领人的项目建设费提存我处(具体详见《明细表》),请及时到我处领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证员:杨箐,联系电话:58073627、58073587 明细表【序号,提存受领人名称,应退还金额(人民币)】1、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9947元;2、北京达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000元。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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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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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中缝 何凤鸣、陆萍兰:本院受理蒋焕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24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徐州悦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宏沥路面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2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浙江六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欣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周建标:本院受理彭忠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证据副本及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厢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孙永超: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市华驰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诉被告孙永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88152元及利息,利息以388152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2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标准为基数,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1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宁乡友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我委受理你公司职工万爱涛的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现已作出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编号:文劳鉴〔2023年〕12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四川立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唐辉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琼9005工认〔2023〕0004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立扬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受理唐辉珍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已作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编号:〔2023〕47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海南省文昌市文蔚路55号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电话:0898-63330471)领取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仲裁公告 余福中: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玉华与你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徐州仲裁委员会(2023)徐仲裁字第021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魏改英: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天志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435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栗振国: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295号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张志刚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江苏中天胜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正隆干混砂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393号买卖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李艳梅任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刘致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2022)邯仲案字第0657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仲裁文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答辩与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9室,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张佳燕: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仲裁员靳海林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30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赵童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仲裁员靳海林成立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邯仲案字第0433号案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04室) 邯郸仲裁委员会 朱天宇:本委受理的袁佳成与你方的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委(2022)嘉仲字第074号裁决书。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嘉兴仲裁委员会 张旭阳:本会受理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你方物业管理合同纠纷案[(2020)津仲字第0592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7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3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领取组庭通知书。2023年9月12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山西介休鑫峪沟东沟煤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6月7日作出裁决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晋仲字第24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晋中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晋中仲裁委员会 王鹏(421125198*****1331):本于2023年6月9日受理了申请人黄冈市怡盛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黄仲案字第075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0日内,开庭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第30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37号12楼)开庭审理,逾期不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黄冈仲裁委员会 海南群立辉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吴孙笑、李贤秋、羊贤青、王秀艳、符秀劝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昌劳人仲案字〔2023〕第114至118号),并定于2023年8月22日8时30分开庭审理。因你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至本委处签收相关仲裁文书,本委对你公司进行邮寄送达。经邮寄送达后,因你收件地址长期无人签收,亦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仲裁文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芒果西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楼,电话:0898-26698355)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海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申请人陈小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龙劳人仲案字﹝2022﹞870号),现已作出裁决。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2号金园办公区407,联系电话:0898-6656811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伟懋聚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刘德建诉你方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案号2023-533号,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3年8月18日11时在本委8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各提存受领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将应退还各受领人的项目建设费提存我处(具体详见《明细表》),请及时到我处领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证员:杨箐,联系电话:58073627、58073587 明细表【序号,提存受领人名称,应退还金额(人民币)】1、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9947元;2、北京达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000元。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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