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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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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2+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全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该模式中,“2”即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员协会,“3”即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机制;“N”即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践中,中站区司法局成立全市第一家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落实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同时,按照“无盲区、无遗漏”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局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派专人进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配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在区人民法院设立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健全“诉前告知、诉中委托、执行和解”等对接机制,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建立“警调对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辖区各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参与调处,并商请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进行“会诊”,凝聚调解合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此外,中站区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1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主动与辖区企业对接,在8家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图 张伟 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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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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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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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调解员正在调解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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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2+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全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该模式中,“2”即区司法局、区人民调解员协会,“3”即访调对接、诉调对接、警调对接机制;“N”即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践中,中站区司法局成立全市第一家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落实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同时,按照“无盲区、无遗漏”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局完善“访调对接”机制,派专人进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配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在区人民法院设立矛盾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健全“诉前告知、诉中委托、执行和解”等对接机制,努力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建立“警调对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辖区各司法所与派出所共同参与调处,并商请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进行“会诊”,凝聚调解合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发生。 此外,中站区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1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主动与辖区企业对接,在8家企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文/图 张伟 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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