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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突发火情 厘清权责解纠纷
济南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 2023-06-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共法律服务
  2023年春节刚过的一天,我听见门外急促的敲门声和喊话:“你家地下室起火了!”我两步并成一步往楼下跑去,只见地下室入口的地方浓烟滚滚,人根本无法靠近。
  “快!找灭火器!”“我们都找了,没找到灭火器,消防栓也不能用!”过了约十分钟,我听见消防车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近,但迟迟不见消防车出现。又过了约20分钟,待停放在小区道路两侧的车都驶离后,消防车才开到单元楼附近,并展开施救。
  第二天上午,好几位邻居在微信群里要求我赔偿昨晚那场火灾的损失。小区物业公司孙经理也给我打了电话,要求我在两周内把被大火熏黑的地下室楼道墙壁粉刷干净。
  面对邻居的索赔和物业公司的要求,我感到很委屈,这责任应该由我承担吗?
  咨询人: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某社区居民刘先生
  
  2023年2月,我接到刘先生的咨询,电话中,他称当日傍晚在家中并不知道地下室为什么会起火,我发现刘先生思路比较混乱,心情也很烦躁。
  在和刘先生进行充分沟通后,我提供了咨询意见,建议他首先应明确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要求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对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定。
  其次,要求消防部门调查清楚小区是否配备了消防设施,如有无烟雾报警器、消防栓等,以及所配备的消防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另外,还需要查明火灾事故发生时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最后,在明确了事故的责任后,如果是小区物业公司的责任,则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业主的合理损失,墙壁也应该由物业公司出钱粉刷。如果确定是刘先生的责任,则应该由刘先生粉刷墙壁。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因此,对于邻居所主张的其放在地下室通道里的盆栽花卉、纸壳、自行车等被烧毁的损失,应该由该部分业主自行承担。
  解答人:济南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于立辉
  
  办理结果:
  刘先生在和热线律师沟通后,明确了此次纠纷的处理思路和解决方案。
  目前,刘先生按照律师给出的解决方案,在其帮助下已经与小区物业公司和邻居们达成了和解协议。
本报记者 梁平妮 本报通讯员 王岩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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