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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311民初5021号 杨小妹:本院受理张委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彭必强: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必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有彬:本院受理的原告吴传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杨有彬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92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065号 曹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秀、付德群与被告曹新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725号 陈志兴(住四川省荣县鼎新镇红胜村1组3号):本院受理原告郑礼镜与被告陈志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陈志兴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郑礼镜款项人民币63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 2023年2月2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被告陈志兴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价款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6元,公告费1120元,共计人民币2496元,由被告陈志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796号 大英县天骄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英县天骄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668号 谭敏:本院受理原告衡中华与被告谭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1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667号 陈志、秦玉波、王佳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孟宪丽:本院受理原告陈衍松诉被告孟宪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798号 李响:本院受理原告黄宏科与被告李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886号 陈利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元田与被告陈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893号 胡楠:本院受理原告王天睿与被告胡楠、王明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65号 营口鑫亿镓汽贸有限公司、营口聚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长胜、李天莉、营口鑫亿镓汽贸有限公司、第三人营口聚隆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538号 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沛县张庄分公司、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沛县敬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好嫂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82号 申克举:本院受理原告巩尊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000号 巩新荣、蒋成龙、赵雪梅:本院受理原告赵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074号 朱雷雷、朱秀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恩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274号 陈强、宋薇:本院受理原告周莉、权继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2470号 蒋金梅: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圣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47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056号 王茜茜:本院受理原告秦新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372号 赵士勇、安徽奥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褚庆洁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祺: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仟慧互娱(石家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01693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2年11月17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武仲裁字第000003531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及《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王志勇,于2023年5月25日在G121次列车上遗失警官证,证号为010626,现声明该警官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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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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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0311民初5021号 杨小妹:本院受理张委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彭必强: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必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有彬:本院受理的原告吴传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4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杨有彬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2925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065号 曹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秀、付德群与被告曹新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725号 陈志兴(住四川省荣县鼎新镇红胜村1组3号):本院受理原告郑礼镜与被告陈志兴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被告陈志兴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郑礼镜款项人民币63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 2023年2月2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如被告陈志兴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价款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76元,公告费1120元,共计人民币2496元,由被告陈志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永康市人民法院507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796号 大英县天骄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英县天骄纺织有限公司、蒋蕴、李春、蒋德平、罗静、蒋平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668号 谭敏:本院受理原告衡中华与被告谭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16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667号 陈志、秦玉波、王佳欢: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6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孟宪丽:本院受理原告陈衍松诉被告孟宪丽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798号 李响:本院受理原告黄宏科与被告李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886号 陈利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元田与被告陈利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893号 胡楠:本院受理原告王天睿与被告胡楠、王明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65号 营口鑫亿镓汽贸有限公司、营口聚隆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长胜、李天莉、营口鑫亿镓汽贸有限公司、第三人营口聚隆物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538号 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沛县张庄分公司、江苏乐得购商贸有限公司沛县敬安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好嫂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82号 申克举:本院受理原告巩尊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000号 巩新荣、蒋成龙、赵雪梅:本院受理原告赵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074号 朱雷雷、朱秀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恩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274号 陈强、宋薇:本院受理原告周莉、权继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2470号 蒋金梅: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圣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2470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案件受理费催缴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056号 王茜茜:本院受理原告秦新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372号 赵士勇、安徽奥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褚庆洁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祺: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仟慧互娱(石家庄)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01693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已于2022年11月17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武仲裁字第000003531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及《延长审理期限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武汉仲裁委员会 遗失声明 王志勇,于2023年5月25日在G121次列车上遗失警官证,证号为010626,现声明该警官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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