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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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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 欢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刘亚琳
“白河下游到辰州与沅水汇流后,便略显浑浊,有出山泉水的意思。若溯流而上,则三丈五丈的深潭皆清澈见底……” 小说《边城》里,茶峒城外,“水深而清,鱼大如人”的白河,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酉水河。 酉水河发源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椿木营乡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流经鄂、湘、渝、黔4个省市、2个州、11个县,经沅江,汇洞庭,入长江,全长477公里,有“八百里清江,九百里酉水”之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酉水河流域无序开发、工农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及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守护绿水青山,良法善治先行。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主动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县人大常委会协商,同步协作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有效破解跨行政区域河流协作保护机制缺失的难题,为绿水青山撑起法治“保护伞”。 酉水河病了 舟行酉水河,河水清澈澄明,两岸青山古树倒映其中,白云穿行其间,仿若画中游。 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南河村村民向广胜对酉水河的印象,曾经并不美好。 “以前河水浑浊,河面到处漂着垃圾。”在河上摆渡20多年的老向告诉记者,他常年在船上放着篓子和火钳,随时打捞河里的垃圾,不然船都划不动。 “沿河两旁全是老百姓丢弃的白色垃圾;许多漂浮物甚至死猪、死鸡,顺着漫水乡塘口电站飘下来,不忍直视!”当地村干部坦言,老向的话毫不夸张,“船在河中,感觉像行走在垃圾堆里。那时,我们都不敢带客人坐船观景”。 2014年,来凤县对酉水河11条一级支流勘察后发现,其中5条支流在城镇下游水污染较重,超国标三类水质,对干流影响较大。 酉水河流域分属四省市11个县,行政区域不同、所处河流段位不同、利益取向不同,跨行政区域的流域保护始终是个难题。 协同共治水 改变发生在2014年。 当年11月13日,来凤、宣恩两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提交对酉水河流域实施保护的立法建议。同一时间,龙山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湘西州各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向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 如何让酉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立得稳、行得通、管得住”?经各方协商,决定以联席会议形式推进协作立法工作。 “制定条例最大的困难是保持两州法规一致性。立法过程中,我们进行反复协商,最终实现求同存异。”全程参与立法的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邓家斌介绍,两州起初都没有在条例中单列协作机制,而是将其融合于其他章节。为突出区域立法合作重点,双方多次磋商,将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单列出来,先后修改50多次,详细阐释协作机制。 在邓家斌看来,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构建起了“党委统揽、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格局。 2017年3月1日、5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先后施行。 来凤、龙山两县城区相隔4公里,酉水河穿城而过,两县开展水政、渔政、环保等跨省联合执法,完善酉水“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护悠悠酉水河。 现如今,酉水河流域所有州、县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千里生态酉水河;推动协作立法,实现酉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全覆盖;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协作制度,实现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协作共管的共识基本形成。 绿水不负人 天色微亮,酉水河边,来凤县革勒车镇的退伍老兵姚友能开始巡河。 酉水河保护条例颁布后,恩施州及相关县、乡镇等各级部门层层压实酉水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以河长制为抓手,摸底排查,推动酉水河保护工作常态化。 2017年,姚友能自愿担任酉水河支流新峡河(革勒车段)的民间河长,2000多个日夜里,他坚守职责,以河为伴,以河为家,带头爱水,劝导教育周围群众一起护河。 在当地群众眼中,姚友能每天巡河的身影俨然成了一道最美的风景。 “作为一名老党员、一个老兵,既然当了河长,就要继续发挥‘不怕苦、不怕死’精神,坚决守护好母亲河,让乡亲们吃到放心水,为子孙后代造福。”老姚说。 姚友能巡河时,在来凤县百福司古镇卯洞景区,可载客32人的崭新“舍巴号”游船下水了。 景区负责人向桂成介绍,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后,污染河水的现象得以制止,山更青了、水更绿了,直接拉动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游船下水以来,游客络绎不绝,“和我在百福司街头走一走”升级至“和我在舍巴船上游一游”,景区年营业额翻了两倍多,带动周边几十户村民就业。 在酉水河保护条例的促进下,当地百姓逐渐探索出一条崭新的人与河“相处之道”。“现在村民们不仅自己不排污,还会对游客乱丢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百福司镇原人大主席舒勇感受到切实变化。 如今,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酉水河畔处处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 大家都说,沈从文笔下的酉水河,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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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跨省区域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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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里酉水”河畅景美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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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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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 欢 刘志月 □ 本报通讯员 刘亚琳
“白河下游到辰州与沅水汇流后,便略显浑浊,有出山泉水的意思。若溯流而上,则三丈五丈的深潭皆清澈见底……” 小说《边城》里,茶峒城外,“水深而清,鱼大如人”的白河,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酉水河。 酉水河发源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椿木营乡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流经鄂、湘、渝、黔4个省市、2个州、11个县,经沅江,汇洞庭,入长江,全长477公里,有“八百里清江,九百里酉水”之称。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酉水河流域无序开发、工农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及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 守护绿水青山,良法善治先行。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主动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县人大常委会协商,同步协作制定酉水河保护条例,有效破解跨行政区域河流协作保护机制缺失的难题,为绿水青山撑起法治“保护伞”。 酉水河病了 舟行酉水河,河水清澈澄明,两岸青山古树倒映其中,白云穿行其间,仿若画中游。 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南河村村民向广胜对酉水河的印象,曾经并不美好。 “以前河水浑浊,河面到处漂着垃圾。”在河上摆渡20多年的老向告诉记者,他常年在船上放着篓子和火钳,随时打捞河里的垃圾,不然船都划不动。 “沿河两旁全是老百姓丢弃的白色垃圾;许多漂浮物甚至死猪、死鸡,顺着漫水乡塘口电站飘下来,不忍直视!”当地村干部坦言,老向的话毫不夸张,“船在河中,感觉像行走在垃圾堆里。那时,我们都不敢带客人坐船观景”。 2014年,来凤县对酉水河11条一级支流勘察后发现,其中5条支流在城镇下游水污染较重,超国标三类水质,对干流影响较大。 酉水河流域分属四省市11个县,行政区域不同、所处河流段位不同、利益取向不同,跨行政区域的流域保护始终是个难题。 协同共治水 改变发生在2014年。 当年11月13日,来凤、宣恩两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向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提交对酉水河流域实施保护的立法建议。同一时间,龙山县人大常委会联合湘西州各县人大常委会,共同向湘西州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保护酉水河建议。 如何让酉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立得稳、行得通、管得住”?经各方协商,决定以联席会议形式推进协作立法工作。 “制定条例最大的困难是保持两州法规一致性。立法过程中,我们进行反复协商,最终实现求同存异。”全程参与立法的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邓家斌介绍,两州起初都没有在条例中单列协作机制,而是将其融合于其他章节。为突出区域立法合作重点,双方多次磋商,将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单列出来,先后修改50多次,详细阐释协作机制。 在邓家斌看来,跨行政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构建起了“党委统揽、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大保护格局。 2017年3月1日、5月1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先后施行。 来凤、龙山两县城区相隔4公里,酉水河穿城而过,两县开展水政、渔政、环保等跨省联合执法,完善酉水“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共护悠悠酉水河。 现如今,酉水河流域所有州、县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千里生态酉水河;推动协作立法,实现酉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全覆盖;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协作制度,实现酉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协作共管的共识基本形成。 绿水不负人 天色微亮,酉水河边,来凤县革勒车镇的退伍老兵姚友能开始巡河。 酉水河保护条例颁布后,恩施州及相关县、乡镇等各级部门层层压实酉水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以河长制为抓手,摸底排查,推动酉水河保护工作常态化。 2017年,姚友能自愿担任酉水河支流新峡河(革勒车段)的民间河长,2000多个日夜里,他坚守职责,以河为伴,以河为家,带头爱水,劝导教育周围群众一起护河。 在当地群众眼中,姚友能每天巡河的身影俨然成了一道最美的风景。 “作为一名老党员、一个老兵,既然当了河长,就要继续发挥‘不怕苦、不怕死’精神,坚决守护好母亲河,让乡亲们吃到放心水,为子孙后代造福。”老姚说。 姚友能巡河时,在来凤县百福司古镇卯洞景区,可载客32人的崭新“舍巴号”游船下水了。 景区负责人向桂成介绍,酉水河保护条例实施后,污染河水的现象得以制止,山更青了、水更绿了,直接拉动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游船下水以来,游客络绎不绝,“和我在百福司街头走一走”升级至“和我在舍巴船上游一游”,景区年营业额翻了两倍多,带动周边几十户村民就业。 在酉水河保护条例的促进下,当地百姓逐渐探索出一条崭新的人与河“相处之道”。“现在村民们不仅自己不排污,还会对游客乱丢垃圾的行为进行劝导。”百福司镇原人大主席舒勇感受到切实变化。 如今,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酉水河畔处处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生态画卷。 大家都说,沈从文笔下的酉水河,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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