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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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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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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2023年学术年会在京举行
· 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 全面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方位 要素和维度
· “科技创新商业秘密保护重大问题”
研讨会在深圳举行
·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置问题研究”
学术研讨会举行
·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创新论坛”举行
· “政府规制与企业行政合规”研讨会举行

全面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方位 要素和维度

( 2023-05-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杜焕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中国建设,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单设法治篇章、专门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同时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尤其是涉外法治建设的迫切任务。
  建设一批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是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先导力量和基础工程。在当前国内国际大环境下,我国急需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就成为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能力建设和战略投入,加强对全球治理的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全球治理方面的人才培养”“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学习,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为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牢牢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正确方位和使命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单独成章的第五部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中强调,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同样,为谁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涉外法治人才、怎样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单独成章的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强调“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是对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进一步深化,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除了前三部分主要是总论外,报告其余十二个部分都涉及法治,特别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国际合作追逃追赃等部分,均涉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是基础,“推进”是关键,这为我们牢牢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正确方位和使命任务提供了重要指引。
  要从党和国家战略的高度,认识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立足国情、服务大局,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敢于运用法律工具斗争,善于运用法律工具斗争,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始终做国际秩序的坚定维护者。
  要突出国家需要的深度,把国家利益摆在第一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国际交往、海外合法权益保护需求,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出发点,通过不断创新探索,逐步形成中国自主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服务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
  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统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将其核心要义特别是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基础牢固的涉外法治人才。
  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和要素配置
  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指出,构建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优化法学课程体系,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完善高等学校涉外法学专业学科设置。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系统工程,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高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大力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教育改革和要素配置,加强制度设计和资源协同。学科体系、教学体系、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解决的是培养什么样的涉外法治人才的问题,需要合理配置,统筹考虑。
  学科体系是人才培养的基础。要加强涉外法治相关学科建设尤其是构建中国自主的国际法学科体系,提升国际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是积极自我升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虽然未能在法学门类下设置国际法学一级学科,但《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支持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的高校自行按程序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一级学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年)》中专列涉外法治专业包括国际法学。二是扩容二级学科,不限于传统的三国法,在宏观国际法框架下,尤其是针对经贸金融、生态、安全、国际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科技、网络、极地、太空等新兴领域,扩容设置更多国际法、涉外法治相关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和专业。三是延展相关学科,包括国别法、区域法、比较法,国际关系、国家安全等。
  要打造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教学体系。推动招生改革,聚焦提升学生的专业基础、外语能力、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等核心素养,推进法学与外国语言文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别学与区域学等相关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储备复合型专门人才。建设一支德才兼备、造诣深厚,学缘结构合理、专兼比例适当,核心骨干团队稳定、国际学术经历丰富,涉外法治教学能力突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创新涉外法治教学体系。
  课程体系的迭代升级是提升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要推进涉外法治人才课程体系改革,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形成体系化的涉外法律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国际法、区域法、国别法、涉外法、比较法等相关课程、案例库、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建设一批多语种的双语或全外语涉外法治课程,稳步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打破学科院系壁垒、整合相关校内外资源,重构人才培养方案。以新时代马工程重点教材建设为引领,整体推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涉外法治相关课程教材建设,打造一批核心教材,出版一批用英语、法语、德语、俄语等语种撰写的高质量中国法教材,形成适应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需求的教材体系以及开放共享的优质教学教材资源库。
  始终坚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导向和多元维度
  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特别强调,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这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同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始终坚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导向,采用多元维度加快涉外人才自主培养进程,这些维度要解决的是怎样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问题。
  实施分类培养机制,面向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环节,面向经贸、金融、科技、网络、生态、知识产权、海洋、极地、太空等领域,探索服务不同区域、不同国家、不同专业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分类培养机制,培养满足国家涉外法治建设需要的专门型、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
  开展量身定制模式,联合实务部门共建协同育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全面有效统筹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会同相关涉外法治实务部门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课程教材、教师团队、实践基地、研究智库等共商共建共享,为涉外法治实务部门“量身定制”涉外法治人才。
  坚持问题导向,推行国际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涉外法治专业人才的培养侧重于法律职业教育,在国际经贸法领域、对外法律斗争领域尤为如此。对法律职业教育的强调,意味着必须重视实践性教学,在课堂教学基础上,以各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为平台,大力推行实践型教学,促进涉外法治知识教育与实践能力的结合。
  坚持自主培养和国际借鉴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点做好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推送工作”。要扩大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等项目遴选的规模和支持力度,选派更多的中国学生赴世界高水平大学留学、科研机构访学、法律服务机构或相关国际组织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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