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调研
|
|
检察一体化,既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原则,也是检察机关组织原则的重要内容。去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建设,纵向一体化要更加顺畅贯通,横向一体化要更加紧密衔接。一体化履职,要求内部各部门资源共享,发挥系统整体力量,外部加强联系,注重联络,强化协调配合,内外共同发力凝聚检察工作的合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段时间以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内部一体,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推动一体化履职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内部一体,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发挥领导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在案件办理、工作方向、人员调配、方法适用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此,我们每周定期召开院领导例会,研究会商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作出部署,需要部门协调的,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办结情况反馈。如在信访包案中,院领导带头,控申部门、民行检察部门参与,成功化解了杨某某信访多年的问题。 发挥案管枢纽作用。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受理的入口、案件办结出口、案件流程运转的中枢,负责法律文书审核、法律适用把关、办案程序矫正、案件走势研判等职责,是检察机关案件“大管家”。三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在做好业务流程监控、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推动规范发展,先后制定非公经济案件认定细则、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培育等多项制度,发布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模板,印发检委会议题审核、制发检察建议注意事项等通知,为业务发展提供制度遵循、模板样本。 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根据工作性质,我们将“案—件比”、检察建议回复率、移送线索立案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明确牵头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协力同步推进。2022年各牵头部门通过召开研商会、分析会等措施,针对认罪认罚适用率不高、追赃挽损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持续向好。 二、坚持上下联动,从“局外人”到“剧中人” 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通过建立上下一体、协作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有利于形成纵向指挥有力、运转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级院加强对下级院指导,下级院强化向上级院请示,上下联动、双向发力,推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效能。 在请示报告中凝聚合力。案件承办人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把握不准、办案遇到阻力等情况下,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发挥上级院审核把关、排除阻力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办案。我们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上下级院领导关系,在重大部署落实、重要案件办理、重要改革措施方面,及时向省院请示报告。比如,针对张某借款纠纷案抗诉后未被采纳的问题,提请省检察院接力监督获改判,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在办理郑某等41人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多次向省院请示,省院在人力支持、案件办理、社会治理等多层面多渠道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案件成功办理。 在对下指导中凝聚合力。对下指导,是体现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重要表现,是推进一体化履职的重要措施,对于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具有积极意义。我们紧盯城郊院案件量大、人力资源有限的问题,在涉众型、新类型等案件办理上,及时派员指导、适时提出指导意见。近年来,在城郊院办理的正当防卫不诉案、保护地下水资源公益诉讼案等案件中,市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出指导意见。在办理抗诉案件中,两级院提前沟通,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在办理罗某某侮辱英烈案中,省院积极协调,多次到院指导,提出具体意见。在办理李某某、王某某涉黑案件中,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市院派出7名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推动案件成功办理、顺利办结。 三、坚持内外协同,从“旁观者”到“参与者” 检察办案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领域涵盖社会方方面面。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有时遇到技术难题,面临知识壁垒,需要听取专业人员意见。为此,我们眼睛向外,拓宽视野,开辟载体,采取拓展朋友圈、建立新战线等方式,让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办案,发挥相关专业能力辅助办案,提高精准监督能力。 拓展业务朋友圈。对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遇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难题,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堂培训,推动解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走私免税品等案件遇到的取证难题,多次与市公安局、市海警局、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召开研商会,推动解决涉案款物处置、诉讼时效认定等问题。与其他地方检察院开展“云端交流”,就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数字检察工作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工作。 建立发展新战线。为破解办案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知识壁垒、听取专业人员意见,我们坚持借外脑、强内功、提质效、助发展,选任第三方监管专业人员,选聘听证员,新聘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联合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去年,第三方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行政检察官助理参与调查核实,助力涉企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开辟治理新局面。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既要办好每一起案件,又要坚持系统观念,在办案中透视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弱项,以检察办案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开辟治理新局面。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法律监督新机制,会同市教育局、司法局、市妇联、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制度,在司法救助、法治教育、化解矛盾等方面形成新机制。与市工商联开展服务民企法治宣讲,编发风险提示,推动多家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
|
协同发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
|
|
( 2023-05-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
|
郭慧丽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
|
检察一体化,既是检察权运行的基本原则,也是检察机关组织原则的重要内容。去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建设,纵向一体化要更加顺畅贯通,横向一体化要更加紧密衔接。一体化履职,要求内部各部门资源共享,发挥系统整体力量,外部加强联系,注重联络,强化协调配合,内外共同发力凝聚检察工作的合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段时间以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内部一体,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推动一体化履职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内部一体,从“独角戏”到“大合唱” 发挥领导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在案件办理、工作方向、人员调配、方法适用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为此,我们每周定期召开院领导例会,研究会商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作出部署,需要部门协调的,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办结情况反馈。如在信访包案中,院领导带头,控申部门、民行检察部门参与,成功化解了杨某某信访多年的问题。 发挥案管枢纽作用。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案件受理的入口、案件办结出口、案件流程运转的中枢,负责法律文书审核、法律适用把关、办案程序矫正、案件走势研判等职责,是检察机关案件“大管家”。三亚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在做好业务流程监控、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从制度层面推动规范发展,先后制定非公经济案件认定细则、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培育等多项制度,发布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等法律文书模板,印发检委会议题审核、制发检察建议注意事项等通知,为业务发展提供制度遵循、模板样本。 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根据工作性质,我们将“案—件比”、检察建议回复率、移送线索立案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明确牵头部门,细化落实措施,协力同步推进。2022年各牵头部门通过召开研商会、分析会等措施,针对认罪认罚适用率不高、追赃挽损率有待提升等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持续向好。 二、坚持上下联动,从“局外人”到“剧中人” 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通过建立上下一体、协作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有利于形成纵向指挥有力、运转规范有序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对于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上级院加强对下级院指导,下级院强化向上级院请示,上下联动、双向发力,推动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效能。 在请示报告中凝聚合力。案件承办人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把握不准、办案遇到阻力等情况下,积极向上级院请示报告,发挥上级院审核把关、排除阻力的作用,推动高质量办案。我们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上下级院领导关系,在重大部署落实、重要案件办理、重要改革措施方面,及时向省院请示报告。比如,针对张某借款纠纷案抗诉后未被采纳的问题,提请省检察院接力监督获改判,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在办理郑某等41人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检察长、副检察长多次向省院请示,省院在人力支持、案件办理、社会治理等多层面多渠道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案件成功办理。 在对下指导中凝聚合力。对下指导,是体现上下级领导关系的重要表现,是推进一体化履职的重要措施,对于确保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果具有积极意义。我们紧盯城郊院案件量大、人力资源有限的问题,在涉众型、新类型等案件办理上,及时派员指导、适时提出指导意见。近年来,在城郊院办理的正当防卫不诉案、保护地下水资源公益诉讼案等案件中,市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提出指导意见。在办理抗诉案件中,两级院提前沟通,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在办理罗某某侮辱英烈案中,省院积极协调,多次到院指导,提出具体意见。在办理李某某、王某某涉黑案件中,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市院派出7名检察官、5名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推动案件成功办理、顺利办结。 三、坚持内外协同,从“旁观者”到“参与者” 检察办案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涉及领域涵盖社会方方面面。检察官办理的案件,有时遇到技术难题,面临知识壁垒,需要听取专业人员意见。为此,我们眼睛向外,拓宽视野,开辟载体,采取拓展朋友圈、建立新战线等方式,让其他专业人员参与办案,发挥相关专业能力辅助办案,提高精准监督能力。 拓展业务朋友圈。对于公安、法院等政法部门遇到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难题,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同堂培训,推动解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走私免税品等案件遇到的取证难题,多次与市公安局、市海警局、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等召开研商会,推动解决涉案款物处置、诉讼时效认定等问题。与其他地方检察院开展“云端交流”,就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数字检察工作达成共识,共同推进工作。 建立发展新战线。为破解办案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知识壁垒、听取专业人员意见,我们坚持借外脑、强内功、提质效、助发展,选任第三方监管专业人员,选聘听证员,新聘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官助理,联合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去年,第三方专业人员参与案件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办理,行政检察官助理参与调查核实,助力涉企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数字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开辟治理新局面。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既要办好每一起案件,又要坚持系统观念,在办案中透视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弱项,以检察办案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不断开辟治理新局面。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法律监督新机制,会同市教育局、司法局、市妇联、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制度,在司法救助、法治教育、化解矛盾等方面形成新机制。与市工商联开展服务民企法治宣讲,编发风险提示,推动多家企业建章立制,完善管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