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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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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川0903民初2355号 杜江:本院受理原告王玉兰与被告杜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6927号 四川川和中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何伟: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勇与被告四川川和中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何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川0903民初69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369号 陈芳菲:本院受理原告易友与被告陈芳菲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易俊豪由原告抚养,抚养费被告每月承担人民币1000元,读书学习生病住院的费用父母各承担一半;3.无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龙凤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催2号 本院已于2023年2月23日受理永康市新一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案,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办理公示催告手续,该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10300051、23603460,票面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永康市倍力工具有限公司,付款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市支行,收款人永康市新一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5月4日作出(2023)浙0784民催2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本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永康市新一凡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催1号 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立案受理永康市东城中红模具钢材经营部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汇票一份办理公示催告手续,该银行汇票号码为31300051 51276064,票面金额为79080元,出票人永康市佳奇工具有限公司,付款行金华银行永康支行营业部,收款人永康市中远工贸有限公司,持票人永康市东城中红模具钢材经营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5月5日作出(2023)浙0784民催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告期间为60日。自本判决公告之日,申请人永康市东城中红模具钢材经营部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1941号 李正才:本院受理原告陈青青与被告李正才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休假日顺延)在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潘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895号 王粉:本院受理原告宋元进与被告王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322民初4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桂0123民初153号 刘宇:本院受理原告陆加豪与被告刘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123民初15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届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安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15号 李婷婷:本院受理原告董波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557号 李雷、北京益龙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与被告王延明、张冬梅、李雷、北京益龙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02号 史歌、朱雷雷:本院受理原告庄建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602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16号 许小路、云龙区城南卓远办公家具店、云龙区海枫水族馆:本院受理原告孙凯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616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787号 李乐:本院受理原告成荣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78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219号 仝红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531号 袁仕伦、王泽琼、任兰英、长沙楚工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2: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01号 杨成群、江苏小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3: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856号 贾贤萍、李跃保、孙礼峰: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2: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894号 钱向阳:本院受理原告黄海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540号 王凤成:本院受理原告李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70号 洪瑞增、徐州格飞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光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力加本:本院受理原告洛藏旦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408号、409号的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和下午15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张国彦:本院受理原告赵凤华与被告张国彦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汉仲裁委员会公告
李旭:本会于2021年12月14日受理的申请人星鹿文化传媒(沈阳)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作协议争议案【(2021)武仲受字第0000340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仲裁员声明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光谷办公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
张天琪:本会于2022年5月19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新屿星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1478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武仲裁字第000003325号《仲裁裁决书》。30日内你方未来领取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武汉仲裁委员会
刘禹瑶:本会于2022年5月19日受理的申请人武汉新屿星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作协议争议案【(2022)武仲受字第000001474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武仲裁字第000003324号《仲裁裁决书》。30日内你方未来领取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武汉仲裁委员会
郑重声明
  本人柏慧智多次与北京红医联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峰取得联系变更本人监事身份,因一直不予配合变更本人监事身份,特登报声明,本人与北京红医联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无雇佣和股东关系,且郑重要求解除本人监事身份,并保留起诉权力予以解决。
柏慧智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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