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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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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商洪云、宋越、江苏顺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东弘塑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翠兰、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梁兵及你们、第三人建湖县庆丰镇政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张洪军:原告盐城市盐都区祥元升设备租赁服务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翔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贤友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124民初34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戴宾彬:本院受理李志刚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史峰仁、宋加峰:本院受理抚松县泉阳镇泉阳参博士农资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62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李际平:本院受理原告潘开琼与被告七星关区惊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际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1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飞诉被告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俊瑜:本院受理原告郭兴东诉被告陈俊瑜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志城:本院受理原告赵祖文诉被告刘志城、叶涛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日下午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杨永森、陆明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你们、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10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袁绪辉: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峰与被告袁绪辉、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连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2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寿县正阳修洪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徐修洪: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寿县正阳修洪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徐修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23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539号 曹国振:本院对原告李勇敏诉被告曹国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08民初539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27破5号之一 因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已于2023年4月27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宣告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2月27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9321、金额7916元、出票人慈溪市三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2年8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2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3月27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9439、金额9507元、出票人慈溪市三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2年9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3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二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绍兴艺潼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18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1294、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诚钢钢铁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晋福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9月2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3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四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佛山焊典焊接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3月8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4455832、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伟裕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朗涌工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0年11月1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5月1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力之久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24677、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力之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舜源能源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3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9月2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瑞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8087、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唐羽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6月13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2月1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之二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嘉善鸿昇纸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40200051 30696840、金额20万元、出票人宁波市鄞州新金发建设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天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张雪丰:本院受理原告张颜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黑0225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23)吉0192民初492号 张芳玮:本院受理原告张云龙诉被告张芳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张芳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云龙借款本金74,000元。案件受理费1,650.00元,由被告张芳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宝财、关大伟: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位求偿款11,842.00元及利息(以11,842.00元为基数,自实际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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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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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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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商洪云、宋越、江苏顺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东弘塑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张翠兰、建湖荣达塑业有限公司、梁兵及你们、第三人建湖县庆丰镇政府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925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张洪军:原告盐城市盐都区祥元升设备租赁服务部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7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翔开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贤友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23)皖0124民初347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戴宾彬:本院受理李志刚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正定县人民法院 史峰仁、宋加峰:本院受理抚松县泉阳镇泉阳参博士农资商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621民初3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李际平:本院受理原告潘开琼与被告七星关区惊铭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际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12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飞诉被告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俊瑜:本院受理原告郭兴东诉被告陈俊瑜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志城:本院受理原告赵祖文诉被告刘志城、叶涛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2日下午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杨永森、陆明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你们、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10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29日下午3: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袁绪辉:本院已受理原告周峰与被告袁绪辉、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连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28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寿县正阳修洪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徐修洪: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寿县正阳修洪木材加工有限公司、徐修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2236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6月28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539号 曹国振:本院对原告李勇敏诉被告曹国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08民初539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27破5号之一 因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已于2023年4月27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宣告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州玉雷印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2月27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9321、金额7916元、出票人慈溪市三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2年8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2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3月27日判决:宣告号码31000051 27999439、金额9507元、出票人慈溪市三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轩源物流有限公司、付款行浦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出票日期2022年9月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3月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二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绍兴艺潼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18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1294、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诚钢钢铁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晋福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9月29日、汇票到期日2023年3月29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2)浙0203民催8号之四 本院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佛山焊典焊接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3月8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4455832、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伟裕工贸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朗涌工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0年11月16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5月1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宁波力之久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46624677、金额3万元、出票人宁波力之久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舜源能源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出票日期2021年3月22日、汇票到期日2021年9月22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之一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济南瑞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31300051 51028087、金额10万元、出票人宁波唐羽贸易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煜虹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付款行临商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6月13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2月13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3)浙0203民催3号之二 本院于2023年2月21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嘉善鸿昇纸业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判决:宣告号码40200051 30696840、金额20万元、出票人宁波市鄞州新金发建设有限公司、收款人宁波天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付款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出票日期2022年5月6日、汇票到期日2022年11月6日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该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张雪丰:本院受理原告张颜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黑0225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2023)吉0192民初492号 张芳玮:本院受理原告张云龙诉被告张芳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被告张芳玮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张云龙借款本金74,000元。案件受理费1,650.00元,由被告张芳玮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朱宝财、关大伟: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代位求偿款11,842.00元及利息(以11,842.00元为基数,自实际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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