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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2003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八八战略”——总结浙江发展的八个优势,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八项举措。 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介绍,10多年来,全省上下沿着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唯实唯先、善谋实干,奋力谱写了“中国之治”的浙江篇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走出了两条漂亮的曲线:一条是“上行线”,浙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一条是“下行线”,各类案事件持续下降,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法治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保障。 从省级层面来看,浙江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化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意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对平安浙江谋篇布局。 浙江出台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件,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浙江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大批的法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卫中强透露,今年还将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将是浙江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浙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浙江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村社治理有效衔接,特别是强化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农业专业执法队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推出了比如农村个人建房、农家乐等涉农“监管一件事”16件,切实提升了执法效能。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介绍,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域层面推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省份,高标准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4880多个,涌现出了安吉的“余村经验”、桐乡的“三治融合”、后迭代升级到“四治融合”、武义的“后陈经验”。目前,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命案必破推动平安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始终把命案侦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哪怕案发时间再久远、哪怕犯罪嫌疑人逃得再远,也要将其绳之以法。 永嘉发生在1979年的“3·28”故意伤害致死案、“浙江第一悬案”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舟山定海渔船特大命案……这些案件陆续侦破,正是应验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王建说,命案侦破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现发命案“破得快”。2017年以来,已连续6年保持现发命案全破,90%以上的命案在24小时内破获。二是命案积案“不放弃”。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命案积案上百起,其中时间最长的达到41年。三是命案防控“做得实”。一方面持续开展“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不断挤压犯罪空间。另外一方面,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2019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51.3万起,有效防范一批“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5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万件,判处罪犯48.5万人,积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具体体现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 浙江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键证人到庭率99%,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有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推进治理现代化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司法是如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省法院打了三个“组合拳”。第一个是创新诉源治理的浙江经验。第二个是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第三个是“共享法庭”建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建乐说,浙江对“共享法庭”有两个定位,一个是打造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另一个是要打造成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目前全省“共享法庭”有2.7万个,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8.8万件,开展普法宣传5.9万次。 “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来,浙江诉前的羁押率低位运行,2022年,浙江诉前羁押率只有18.48%,刑事案件不起诉率达到了34.1%,处于全国第4位,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数字赋能筑牢了“少捕慎诉慎押”的保障机制。杭州在全国率先研发使用“非羁码”,深化了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的浙江实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说,全面准确地坚持用好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仅契合了司法机关从治罪走向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符合诉源治理内在要求,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要把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化解,最大限度修复因犯罪造成损害的社会关系,实现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 “枫桥经验”已发展成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金名片”。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永葆活力,关键是抓牢了四个方面:一是抓牢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二是抓牢了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支撑。三是抓牢了基层自治这一根本动力。四是抓牢了改革创新这一根本方法。接下来,绍兴将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筹备好“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景式展现发源地的治理成果,把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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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中国之治”浙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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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战略”实施20年平安法治浙江建设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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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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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东升 王春
2003年7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提出了“八八战略”——总结浙江发展的八个优势,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八项举措。 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系列主题首场新闻发布会,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介绍,10多年来,全省上下沿着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唯实唯先、善谋实干,奋力谱写了“中国之治”的浙江篇章。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走出了两条漂亮的曲线:一条是“上行线”,浙江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一条是“下行线”,各类案事件持续下降,是命案发案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法治是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保障。 从省级层面来看,浙江通过加强立法完善平安建设法治化的顶层设计,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意见》,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对平安浙江谋篇布局。 浙江出台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文件,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的法治化,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浙江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完善了《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大批的法规制度,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卫中强透露,今年还将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将是浙江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浙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浙江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与村社治理有效衔接,特别是强化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与农业专业执法队伍的相互协作和配合,推出了比如农村个人建房、农家乐等涉农“监管一件事”16件,切实提升了执法效能。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劳泓介绍,浙江是全国唯一一个在省域层面推行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的省份,高标准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建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4880多个,涌现出了安吉的“余村经验”、桐乡的“三治融合”、后迭代升级到“四治融合”、武义的“后陈经验”。目前,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队伍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命案必破推动平安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近年来,浙江公安机关始终把命案侦破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哪怕案发时间再久远、哪怕犯罪嫌疑人逃得再远,也要将其绳之以法。 永嘉发生在1979年的“3·28”故意伤害致死案、“浙江第一悬案”甬绍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舟山定海渔船特大命案……这些案件陆续侦破,正是应验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浙江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王建说,命案侦破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现发命案“破得快”。2017年以来,已连续6年保持现发命案全破,90%以上的命案在24小时内破获。二是命案积案“不放弃”。2017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命案积案上百起,其中时间最长的达到41年。三是命案防控“做得实”。一方面持续开展“钱潮”系列集中统一行动,不断挤压犯罪空间。另外一方面,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2019年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51.3万起,有效防范一批“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近年来,全省法院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近5年来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2万件,判处罪犯48.5万人,积极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具体体现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刑事司法改革。 浙江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关键证人到庭率99%,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有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推进治理现代化 浙江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司法是如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全省法院打了三个“组合拳”。第一个是创新诉源治理的浙江经验。第二个是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第三个是“共享法庭”建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建乐说,浙江对“共享法庭”有两个定位,一个是打造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另一个是要打造成为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目前全省“共享法庭”有2.7万个,指导调解24.7万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8.8万件,开展普法宣传5.9万次。 “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刑事司法政策以来,浙江诉前的羁押率低位运行,2022年,浙江诉前羁押率只有18.48%,刑事案件不起诉率达到了34.1%,处于全国第4位,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数字赋能筑牢了“少捕慎诉慎押”的保障机制。杭州在全国率先研发使用“非羁码”,深化了非羁押人员数字化监管的浙江实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说,全面准确地坚持用好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不仅契合了司法机关从治罪走向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转变,符合诉源治理内在要求,能够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要把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地化解,最大限度修复因犯罪造成损害的社会关系,实现更高层次的“良法善治”。 “枫桥经验”已发展成全国社会治理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金名片”。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认为,“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永葆活力,关键是抓牢了四个方面:一是抓牢了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二是抓牢了群众路线这一根本支撑。三是抓牢了基层自治这一根本动力。四是抓牢了改革创新这一根本方法。接下来,绍兴将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筹备好“枫桥经验”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景式展现发源地的治理成果,把这块“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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