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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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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推动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 彰显大国责任担当
· 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
· 扬帆“数谷” 驰骋“蓝海”
·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立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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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立法实践

( 2023-04-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评论员
  
  2023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形成,为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反间谍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后,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出台的第一部重要法律。施行8年多来,为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段时期以来,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新主体新行为新挑战不断冒头、日益多元,反间谍斗争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原反间谍法在间谍行为界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执法保障和法律责任设定等方面,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纵深推进,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需对原反间谍法作出修订完善。
  党的二十大从“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新高度,对“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作出新部署。立足新时代新征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将党中央关于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防范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实际,系统解决制约反间谍工作的一系列重点法律问题,同时与国家安全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有机衔接,推动科学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坚持遵循规律,总结实践经验,提炼长期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反间谍斗争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规范性要求纳入法律;坚持法治原则,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赋予权力与规范权力相结合,设定义务与保障权利相结合,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反间谍工作。
  反间谍斗争本质上是反渗透、反颠覆斗争,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幸福安康。落实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开展新时代的反间谍斗争,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反间谍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人民群众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力量,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公开工作和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反间谍工作原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和敌情意识,汇聚形成反间防谍的强大合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各类间谍行为,严厉打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更为安全的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惩治间谍行为和尊重保障人权并重,既要坚持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打击各类危害我国家安全的间谍违法犯罪活动;又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将反间谍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依法开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修订反间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全面依法治国事业的一个缩影,生动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必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护航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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