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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文昌检察院召开首场羁押案件听证会

海南文昌检察院召开首场羁押案件听证会

( 2023-04-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 本报通讯员 唐 静
  
  “他先踢我两脚,我才还手的,这不是防卫吗?”
  “他们是在宿舍休息时打架,不是在工地上干活受伤的,我们公司没有管理漏洞,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的首场羁押案件听证会上,被害人戴某和工程负责人当面说出了他们的疑惑。
  今年2月28日,李某在工地宿舍因琐事与戴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拉扯推搡,因见高某(李某的姑姑)上前劝架被戴某踢中腹部,李某拿起一玻璃杯朝戴某扔砸致其面部受伤。经鉴定,戴某伤势为轻伤一级。
  3月14日,文昌市检察院受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系因琐事引发,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好,且无前科劣迹,是初犯、偶犯,同时其家属希望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只是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
  为充分倾听当事人诉求与听取律师、工程方的意见建议,检察官决定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3月17日,文昌市检察院对李某故意伤害案召开羁押听证会,3名听证员受邀组成评议团,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工程负责人、值班律师与侦查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由该院副检察长邓瑞文主持,围绕李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展开。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工程方代表意见后,会同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对矛盾产生的根源耐心地释法说理。
  针对被害人对防卫行为的错误理解,检察官阐明正当防卫的前提是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紧迫危险的,而本案中被害人当时可以用多种其他方式避免侵害、解决矛盾,其还击行为导致矛盾冲突升级,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对于工程方的疑惑,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该案是因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不明而引发,公司应出台集体宿舍管理办法,明确休息时间段禁止高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完善保安执勤配备,推动制度“上墙上心”。同时公司在合理范围内承担被害人营养费。
  经群策群力,双方当事人、工程负责人三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戴某现场出具谅解书。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各方观点的基础上,经过闭门集体评议,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会后,该院综合全案事实及依据,采纳听证员的最终意见,依法对李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少捕慎诉慎押不是不捕不诉不押,必须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确保‘放’和‘捕’均做到精准恰当。不羁押不代表无罪,也不代表不管。”邓瑞文说,文昌检察院将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中积极构建配套制度机制,规范非羁押措施的适用,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最佳的司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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