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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被机动车撞伤后,家住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的牛某通过当地调委会向车主及保险公司提出2.7万元赔偿诉求。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牛某5.1万元。 之所以实际赔偿数额比当事人诉求多,是因为牛某一开始并不知道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当地调委会将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同步进行,委托鉴定机构对牛某进行了伤残程度鉴定,再结合鉴定意见依法计算出实际赔偿额。 司法鉴定被称作“证据之王”,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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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河县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大力挖掘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推出“鉴调一体”快速化解人身损害纠纷模式,让“证据之王”与“东方之花”联姻融合,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开辟出一条新路径。2022年11月,该项工作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打造三级网络创新解纷模式 2012年,清河县油坊村成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六尺巷”的故事,该村也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然而,这个调解团队却一度倍感压力。 “矛盾纠纷种类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调解员威信、靠情义感化已远远达不到预期的调解效果,还有可能留下后患。”油坊村调委会主任宋宏伟说。 清河县交通运输、雇工用工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受害人维权需要跑多个部门、进行多项鉴定,当事双方往往争执不下,甚至有的官司一打就是三五年。 面对这些实际问题,2017年,河北省司法厅在清河县试点“鉴定+调解”工作模式,指导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成立清河县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鉴定中心与调委会两支队伍实行一元领导、合署办公,采取“面对面”“手牵手”方式就地依托鉴定作调解。 2020年8月18日,清河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挂牌,成为全国首家以“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专业机构。 如今,清河县在县乡两级分别设立“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在各村(社区)设立“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站,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和社区,实现化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短平快”,打通就地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农村的和谐稳定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保障。”宋宏伟介绍,油坊村“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站建立后,村里再出现人身损害纠纷,先鉴定再调解,专业的鉴定意见更容易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 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 前不久,于某骑电动车时被货车上掉落的铁器砸伤,造成脾脏破裂被摘除。就赔偿金额问题,于某来到清河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求助。 经过对于某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并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评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调委会据此进行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于某32万元。 “将科技与法律融合,既体现调解的法律特色,更凸显鉴定的科学特点,在阳光下作鉴定,在鉴定基础上作调解,让每一个通过‘鉴调一体’模式处理的案件都能办成铁案。”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主任、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田荣飞说。 纠纷化解“小切口”撬动基层治理“大变化”。运用“鉴调一体”模式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已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最佳维权途径。该模式的深入推行,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初期,节约了国家司法成本和行政资源,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鉴调一体”模式让受害人减轻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获最大效益,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此外,当地群众了解到“鉴调一体”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后,也有效减少了“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的发生,成为有力打击“鉴定黄牛”的一剂良方。 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化解效率 推出“鉴调一体”模式后,清河县加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建设,投资500多万元购置仪器设备,强化人员培训,全力打造“鉴调一体”服务平台。同时积极组建网格员队伍,向社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仅赋予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提升了人民调解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工作中,清河县各级网格员发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立即通过平台上报,鉴定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摸排纠纷风险点,引导当事人一边鉴定一边调解,既保证了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 2022年9月,73岁的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72岁的老伴张某,在路口加速“抢黄灯”时与一辆超速通行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孙某死亡、张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驾驶人杜某与孙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张某无责任。 网格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向老人子女明理释法、稳定情绪,待老父入土、老母出院后,引导他们通过“鉴调一体”模式处理事故赔偿问题。2023年2月,清河县“鉴调一体”服务中心受理后立即协调司法医学鉴定事宜,同时就孙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赔偿等进行意见交换。张某伤残鉴定意见出具后,又与双方就残疾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子女收到对方的全额赔偿款项。这起造成一死一伤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从出具鉴定意见书之日算起,只用7天时间就得以解决。 “鉴调一体”模式运行以来,清河县累计受理案件5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涉及金额近6000万元,案件履行率一直保持100%。情节简单的案件,10天结案;主体众多、重大复杂的案件,30天结案;只有极少数疑难案件超过30天结案。
记者手记
开展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鉴中调解、以鉴促调的“鉴调一体”模式,是全面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创新举措,也是清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成功尝试。 目前,“鉴调一体”模式已在河北全省推广。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服务、保险“四位一体”结合的新“鉴调一体”服务平台建设,并将把社会关注度高的亲子鉴定、医疗纠纷等非诉讼事项,纳入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具有特色的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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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律携手 有效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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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河探索“鉴调一体”模式助推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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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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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清河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清河县司法局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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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周宵鹏
被机动车撞伤后,家住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的牛某通过当地调委会向车主及保险公司提出2.7万元赔偿诉求。经调解,保险公司同意赔付牛某5.1万元。 之所以实际赔偿数额比当事人诉求多,是因为牛某一开始并不知道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当地调委会将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同步进行,委托鉴定机构对牛某进行了伤残程度鉴定,再结合鉴定意见依法计算出实际赔偿额。 司法鉴定被称作“证据之王”,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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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清河县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大力挖掘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推出“鉴调一体”快速化解人身损害纠纷模式,让“证据之王”与“东方之花”联姻融合,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开辟出一条新路径。2022年11月,该项工作被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打造三级网络创新解纷模式 2012年,清河县油坊村成立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六尺巷”的故事,该村也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然而,这个调解团队却一度倍感压力。 “矛盾纠纷种类越来越多、情况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调解员威信、靠情义感化已远远达不到预期的调解效果,还有可能留下后患。”油坊村调委会主任宋宏伟说。 清河县交通运输、雇工用工等原因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有发生,受害人维权需要跑多个部门、进行多项鉴定,当事双方往往争执不下,甚至有的官司一打就是三五年。 面对这些实际问题,2017年,河北省司法厅在清河县试点“鉴定+调解”工作模式,指导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成立清河县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鉴定中心与调委会两支队伍实行一元领导、合署办公,采取“面对面”“手牵手”方式就地依托鉴定作调解。 2020年8月18日,清河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挂牌,成为全国首家以“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方式化解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专业机构。 如今,清河县在县乡两级分别设立“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在各村(社区)设立“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站,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和社区,实现化解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短平快”,打通就地解决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农村的和谐稳定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保障。”宋宏伟介绍,油坊村“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站建立后,村里再出现人身损害纠纷,先鉴定再调解,专业的鉴定意见更容易让当事双方心服口服。 维护群众权益促进和谐稳定 前不久,于某骑电动车时被货车上掉落的铁器砸伤,造成脾脏破裂被摘除。就赔偿金额问题,于某来到清河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求助。 经过对于某进行伤残程度鉴定,并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评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调委会据此进行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同意赔偿于某32万元。 “将科技与法律融合,既体现调解的法律特色,更凸显鉴定的科学特点,在阳光下作鉴定,在鉴定基础上作调解,让每一个通过‘鉴调一体’模式处理的案件都能办成铁案。”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主任、县“鉴调一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田荣飞说。 纠纷化解“小切口”撬动基层治理“大变化”。运用“鉴调一体”模式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已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最佳维权途径。该模式的深入推行,将大量人身损害赔偿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初期,节约了国家司法成本和行政资源,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与稳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独特作用。 “鉴调一体”模式让受害人减轻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时间、获最大效益,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此外,当地群众了解到“鉴调一体”服务中心能够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后,也有效减少了“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的发生,成为有力打击“鉴定黄牛”的一剂良方。 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化解效率 推出“鉴调一体”模式后,清河县加强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建设,投资500多万元购置仪器设备,强化人员培训,全力打造“鉴调一体”服务平台。同时积极组建网格员队伍,向社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不仅赋予司法鉴定新的生命力,也提升了人民调解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工作中,清河县各级网格员发现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立即通过平台上报,鉴定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摸排纠纷风险点,引导当事人一边鉴定一边调解,既保证了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 2022年9月,73岁的孙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着72岁的老伴张某,在路口加速“抢黄灯”时与一辆超速通行的小轿车相撞,事故造成孙某死亡、张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驾驶人杜某与孙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张某无责任。 网格员得知情况后,及时向老人子女明理释法、稳定情绪,待老父入土、老母出院后,引导他们通过“鉴调一体”模式处理事故赔偿问题。2023年2月,清河县“鉴调一体”服务中心受理后立即协调司法医学鉴定事宜,同时就孙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赔偿等进行意见交换。张某伤残鉴定意见出具后,又与双方就残疾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子女收到对方的全额赔偿款项。这起造成一死一伤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从出具鉴定意见书之日算起,只用7天时间就得以解决。 “鉴调一体”模式运行以来,清河县累计受理案件53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涉及金额近6000万元,案件履行率一直保持100%。情节简单的案件,10天结案;主体众多、重大复杂的案件,30天结案;只有极少数疑难案件超过30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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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鉴中调解、以鉴促调的“鉴调一体”模式,是全面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创新举措,也是清河县法治政府建设和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成功尝试。 目前,“鉴调一体”模式已在河北全省推广。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建立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法律服务、保险“四位一体”结合的新“鉴调一体”服务平台建设,并将把社会关注度高的亲子鉴定、医疗纠纷等非诉讼事项,纳入司法鉴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形成具有特色的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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